福建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来源:法规处 时间:2021-05-14 09:00

  2020年,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夯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法治建设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对标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我省《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任务,并将依法行政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12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若干措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举办2场省政府法治专题讲座,举办新任厅级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学习专题培训班和省直部门领导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开展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不断增强“关键少数”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职能

  (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推进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到国家级开发区、福州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自贸试验区等特殊区域,赋予自贸试验区实施五类132项省级行政许可等权限,赋予省内39个经济发达镇77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权限。

  (二)全面建立清单管理机制。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实现。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进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相衔接,修订完善乡镇权责清单,公布权责事项48万余项。

  (三)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对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地方层面设定的1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推进改革。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全省基本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推进全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试点,加强信用异常企业监管。

  三、以良法促善治,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全年省政府共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22项,制定(修订、废止)规章10项。聚焦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提请审议修订《福建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聚焦生态文明建设,提请审议制定《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修订实施《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时修订清理与民法典精神、原则和内容相冲突的省级法规规章14件。

  (二)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对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开展事前合法性审核938件(次),向国务院和省人大常委会报备规章4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32件。省、市两级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076件,提出纠错意见90件,坚持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成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共排查政策措施7898份,对清理出的排除限制竞争情形的政策措施及时进行废止、修改。建立省级重大政策措施会审机制、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机制、举报和回应机制等三大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

  四、推进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省级执法队伍改革,撤销省级15支执法队伍,在全国率先完成省、市、县三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建工作。持续深化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市、县两级在市场监管、农业、文化、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6个领域的执法职责整合和执法队伍组建基本到位。

  (二)纵深推行“三项制度”。出台《福建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范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其中,福州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4600多项“三项制度”工作规范,泉州市制定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取得扎实工作成效。

  (三)强化重点领域执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经济违法犯罪活动,共立案涉疫情经济犯罪案件28起,破获涉防疫物资案件31起。全面加强疫情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抽检监测食品37811批次,立案3288件。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全省共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965件。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开展40余次网络专项整治。

  五、健全制约监督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加大监督力度。全年共受理效能投诉1820件,办结率100%;受理12345平台诉求606万余件,按时办结率99.99%,群众满意率99.84%。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822件,省政协提案848件,办结率均为100%。

  (二)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全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2万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300余条,累计发布政策解读4200余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发布政府信息1.8万条。

  (三)加快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建立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各项机制,加强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加快政府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统计违法举报核查机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意见(试行)》,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省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17.05万件。

  (二)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制定《福建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指导意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841件,办结3887件。通过个案审理和纠错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确认违法、撤销、变更和责令履行的纠错行政复议案件928件,依法制发并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113份。

  (三)不断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全面推广“最多投一次”阳光信访工作机制,全省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办结息访率同比上升16%,群众对信访事项办理满意率同比增长10%。推进“信访评理室”建设,共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信访评理室”1817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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