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平潭环境监测中心站物业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来源:福建省平潭环境监测中心站 时间:2021-09-06 15:55

  福建省平潭环境监测中心站物业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27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90]MJXMGL[GK]2021002

  项目名称:福建省平潭环境监测中心站物业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元

  投标保证金:4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C1204-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1(套)

本项目为福建省平潭环境监测中心站新、旧站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400000

  合同履行期限:以业主合同为准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询价通知书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服务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描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复印件(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 1),按照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残疾人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 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或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两小时内现场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为准。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以无效标处理;若本条款与招标文件中其他关于信用查询条款有矛盾的,以本条款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21(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9月27日9:30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桔园四路金爵苑48栋2601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平潭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    址:平潭县潭城镇溪南庄1号

  联系方式:18350303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闽匠(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胪夏村1-4座整座1号楼204室

  联系方式:13358298770 ,0591-83851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官榕青

  电   话:13358298770 ,0591-83851017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闽匠(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平潭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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