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19-2021年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2-05-05 16:39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为强化环评文件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和我省环评文件编制管理要求,我厅开展了2019-2021年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专项复核。

本次共复核环评文件46份,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8份。根据《监管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记分办法》),对相关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详见附件)。

受到失信记分的编制单位及编制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加强环评文件编制能力建设,有效提升环评专业技术水平。其他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应当引以为戒,高度重视环评文件质量,树立企业与个人良好诚信形象。

请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的审核把关,发挥辐射环境领域相关专家作用,重点关注电磁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内容,强化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特别是上述8份存在编制质量问题的环评文件审批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对抽查复核不合格的环评文件,各地应责成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文件编制单位针对复核发现的问题,立即开展自查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所涉及的建设项目产生不良环境影响,同时在项目后续监管中予以重点关注。

 

 

附件:1.2019-2021年输变电工程环评文件抽查复核结果

2.2019-2021年输变电工程环评文件抽查复核成绩

3.2019-2021年输变电工程环评文件抽查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242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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