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省环境监察总队 时间:2021-08-23 10:46

  为规范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程序,明确工作流程、落实责任要求,形成全链条管理,提高自动监测数据质量,推动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我厅编制《福建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参照意见建议格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7日。

  联系人: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  蒋联嘉

  联系方式:0591-88367356

  电子邮箱:jks@sthjt.fujian.gov.cn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

  邮政编码:350003

  

  

  附件:1.福建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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