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服务“海上福建”建设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1-07-17 11:50

  进入“十四五”以来,生态环境厅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从海洋资源永续利用和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出发,致力推动海洋开发向循环利用转变,加快建设美丽海湾,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绿色、安全、放心的海洋产品,享受碧海蓝天、洁净沙滩。

  一是联防联控陆海污染。深化全省入海排口排查整治,推动石狮高新区、连江可门港等8个临海工业园区实施尾水深海排放改造工程,2021年春季,全省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91.1%。加快海漂垃圾综合治理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地见效,配套设立三年省级奖补资金1.3亿元,引导沿海地市陆续组建海上环卫队伍,推动传统泡沫渔排、贝藻类筏式养殖泡沫浮球等海上渔业设施改造升级,2021年全省清理约3.2万吨海漂垃圾,沿海重点岸段海漂垃圾密度同比下降30%以上。

   

  二是重点海湾综合治理。指导沿海设区市实施“一湾一策”水质提升方案,全省累计清退不符合规划海水养殖面积2.29万公顷,2020年新建改造乡镇污水管网1433公里。指导福州、厦门率先建立 “湾(滩)长制”,以福州滨海新城、厦门岛东南部、平潭坛南湾、东山马銮湾等湾区为重点率先打造美丽海湾典型示范,持续开展“蓝色海湾”、东山八尺门退堤还海、海岸带整治等修复项目,配合自然资源部门新增实施厦门海沧、东山湾与诏安湾、泉州泉港、平潭君山片区等四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三是强化海域监测监管。加密监测三都澳、闽江口、厦门湾等重点海域,强化53个重点直排海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建设首期重点岸段42路智能监控系统,推动首批海上自动监测浮标及第二期重点岸段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推进海漂垃圾漂移轨迹预测项目和重点海域突发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建设,持续开展清理海岸带“四乱”、“碧海行动”等专项行动,零容忍查处盗采海砂、违法倾废等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