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服务“海上福建”建设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1-09-01 16:10

  近日,为进一步深化海洋环境综合治理,强化海洋生态保护,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厅印发实施《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服务“海上福建”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3年)》。

  一是明确目标要求。提出到2023年全省健全海漂垃圾治理长效机制,重点河口海湾水质污染得到明显遏制,近岸海域优良水质(一、二类)面积比例不低于82%,海岸带生态功能和滨海景观明显提升。

  二是落实七大任务。从空间治理、海岸带美化、生态修复、污染防治、海漂垃圾治理、海洋风险防范、海洋碳汇等方面细化具体任务措施。

  三是强化保障措施。明确方案实施所需的协调机制、责任落实、资金支持、激励约束、公众监督等具体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四是细化三个清单。对标对表主要任务和措施,梳理提出重点项目清单、政策举措清单和工作责任分工清单,切实提高工作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海洋环境生态综合治理,持续改善海洋环境质量和提升滨海生态景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升人民群众临海亲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进“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建设,以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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