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多起地下水污染案例,如何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来源:生态环境部 时间:2022-06-06 14:59

  地下水污染,由于其隐蔽性、危害性和不可逆性等特点,一直备受关注。此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也通报了多起与地下水污染有关的典型案例。“十四五”期间,围绕“强化地下水污染协调治理”,生态环境部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

  4月22日,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海报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在“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将贯彻“水土共治”的理念,强化“地表与地下,土壤与地下水、区域与场地”协同治理。具体包括选择地表水、地下水交互密切的典型地区,开展污染综合防治试点等内容。

  多起地下水污染典型案例被通报

  2021年12月,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例是“贵州省毕节市大量生活污水长期直排,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督察组在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督察发现,该县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2.8万吨/天,但实际处理能力仅1.4万吨/天。毕节市要求,大方县污水处理三期工程应于2017年内完成建设。但大方县不作为、慢作为,直至2021年初才启动相关工作,工程至督察时尚未建成投运。该县2013年起重点建设的城南片区居住人口超过3万,一直没有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群众反映强烈。

  督察组现场督察使用无人机拍摄,大方县城区大量生活污水通过沟渠违法排入附近溶洞

  现场督察发现,由于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该县大量城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更为恶劣的是,当地还通过3条排污沟渠将污水违法排入附近溶洞,对独特的岩溶生态系统和地下水造成严重影响。

  事实上,“地下水被污染”这一类现象并不是第一次发现,以前就曾经多次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过。

  2021年8月,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24万余吨混有大量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违法填埋在当地一机砖厂的取土坑,严重威胁地下水安全。

  督察组现场对垃圾坑随机选取了4个点位进行挖掘,发现上层0.5米左右为黄土和建筑垃圾混合物,往下则填埋大量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合物,最深的垃圾填埋厚度达8米之多,坑内垃圾及受到严重污染的地下水颜色黝黑、异味浓烈。

  数据显示,坑内地下水多项指标严重超标,其中菌落总数最高达120000个细菌群落/毫升,超地下水Ⅲ类标准限值1199倍;化学需氧量浓度最高达3920毫克/升,粪大肠菌群最高达5000个/升。

  2021年4月,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称,安徽省蚌埠市固镇经济开发区地处淮河流域,督察组发现,固镇经济开发区及其周边农田内存在多个污水渗坑,采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浓度、氨氮浓度,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496倍、447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严重威胁。

  不仅只有上述三个典型案例,早在2017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时,督察组就发现过与“溶洞排污”类似的案件,案件发生地同样也是在贵州省。

  “地下水污染”这一话题之所以备受关注,主要是因为地下水污染具有累积性、隐蔽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等特征,防治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十四五”期间开展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试点

  “地下水是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和战略资源。”苏克敬表示,“十三五”期间,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初步建立,试点开展了技术模式的探索,应该说地下水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谈到“十四五”期间的重点工作,苏克敬表示要重点扭住“双源”,就是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污染源。从建体系、控风险、保水源三方面发力,统筹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确保全国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一是建体系。建立“分区管理、分类防治”的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以地下水水质目标为导向,推动地方因地制宜采取措施。筛选21个典型地级城市,开展试验区建设,实施综合试点。

  二是控风险。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分批分期查清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即“一企一库、两场两区”这六类重点污染源及周边的地下水污染底数,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地下水防治和监测措施,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三是保水源。深入推进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加强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推动浅层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的划定工作,定期开展污染调查评估。督促地方政府针对有风险的水源,因地制宜采取污染防治、水厂处理或者水源更换等方式,全面系统保障水源的水质安全。

  苏克敬提到,“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将贯彻“水土共治”理念,强化“地表与地下,土壤与地下水、区域与场地”协同治理。

  具体包括:选择地表水、地下水交互密切的典型地区,开展污染综合防治试点,减少重污染河段补给造成地下水污染,阻断废弃矿山酸性废水等污染地表水体。推进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地下水重点排污单位一体化管理。同步开展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调查监测、管控修复。统筹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聚焦地下水国控点位质量管理、重点场地污染防治,科学评估,精准施策,点面结合,有效遏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加剧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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