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202-3300-2019-00101 备注/文号:闽环辐评〔2019〕34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生成日期: 2019-07-26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批复福建棠园(福鼎)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发布时间:2019-08-01 09:31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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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福建棠园(福鼎)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结论、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的评估结论和宁德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前提下,我厅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环保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工程建设内容

1)棠园500千伏变电站工程。变电站位于福鼎市白琳镇棠园村,新建11000兆伏安主变压器,1150兆乏高压电抗器组、260兆乏低压电容器组和260兆乏低压电抗器组,500千伏出线4回,220千伏出线6回。

2)宁德核电~榕城特回线开断接入棠园变电站50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线路起于宁德核电~榕城特回线路开断点,止于新建棠园500千伏变电站。线路全长约58千米,其中核电侧长约29千米,榕城特侧长约29千米,均采用双回路同塔架设。需拆除原宁德核电~榕城特500千伏线路约0.9千米,拆除铁塔1基。

三、在项目建设及运行中,你单位应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减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变电站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相关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小于4千伏/米、工频磁感应强度小于0.1毫特斯拉;在通过耕地等场地时,应确保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10千伏/米,且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变电站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噪声控制区边界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治噪声扰民。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剥离的地表土壤单独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四)变电站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变电站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单位要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我厅委托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开展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及宁德市福鼎、霞浦、柘荣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请你单位在项目环评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复的环评报告书送上述单位,并依法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19726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改委,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宁德市霞浦生态环境局、宁德市柘荣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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