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202-3100-2021-00129 备注/文号:闽环保监测〔2021〕30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生成日期: 2021-11-03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考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8 08:17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有关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闽委办发〔201815号)精神,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我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全省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能力考核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予以技术指导,考核项目为水中氟化物土壤中砷3个项目共有90家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参与,其中2020年以来承接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监测业务的62监测机构按要求参加另有28家监测机构自愿参加。为客观反映相关监测机构的日常监测质量管理情况,此次对考核结果为“不满意”或“有问题”的单位不组织进行补测。

二、考核结果

90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共参与242项次能力考核水中氟化物89项次土壤中砷77项次土壤中汞76项次),考核结果223项次为“满意”(满意率为92.15%),8项次为“有问题”,11项次为“不满意其中,62按要求参加的机构共参与182项次能力考核,171项次为“满意”(满意率为93.96%)。

三、有关要求

本次能力考核结果表明,我省大部分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满足相应项目的检测能力要求,但也有部分监测机构考核结果为“不满意”或“有问题”。对于有关项目未取得“满意”结果的社会监测机构,要认真分析原因,加强人员培训,参照能力验证要求自行开展整改,进一步提升监测技术水平

本年度相关项目能力考核结果,供我省生态环境部门、排污企业及有关机构(单位)购买监测技术服务参考。

 

附件:2021年度福建省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考核项目评价结果汇总表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111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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