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202-4100-2019-00110 备注/文号:闽乡村生态〔2019〕4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生成日期: 2019-08-21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关于扎实推进“绿盈乡村”建设提升乡村生态振兴工作实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3 04:08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实施《福建省乡村生态振兴专项规划(2018-2022年)》,切实发挥好“绿盈乡村”在推动解决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和问题的抓手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绿盈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以“绿盈乡村”建设为抓手,推动富有绿化、绿韵、绿态、绿魂的乡村生态振兴村建设是传承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三农”工作要求,推动新时代福建特色乡村生态振兴的政治责任;是以人民为中心,为基层百姓解难事、办实事、谋福祉,践行初心使命的具体举措;是深入实施“生态省”细胞工程,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路径,助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重要保障。

二、对标找差,分阶段分步骤推进“绿盈乡村”建设

按照省委分阶段、分步骤推进的要求,高级版、中级版、初级版“绿盈乡村”分别由省、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推进,具体分为三个步骤:

数据采集。县级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成员单位挂钩指导辖区内行政村,在既有工作材料基础上,充分发挥省生态云平台和互联网的作用,建立完善“绿盈乡村”建设电子档案,按照《福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关于做好2019年乡村生态振兴工作的通知》(闽乡村生态〔20192号)要求,及时完成“绿盈乡村”指标和重点项目进展等情况的摸底采集工作

一线助推。生态环境部门要组织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成员单位或委托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对照“绿盈乡村”建设指标体系找差距,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中的难题积案找全面、找准确,支持村里策划实施一批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的项目,提出针对性的扶持措施。对一些大的生态环境问题难题积案要实行领导包案制,确保啃下“硬骨头”。具备基础扎实、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村风文明等方面的基础条件,约束性指标达到标准,且预期性指标基本达到标准的,可确认为相应等次的“绿盈乡村”,接受社会监督

长效服务。各地要扎实推进“绿盈乡村”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确保到2020年,辖区内“绿盈乡村”占比超过60%;到2022年,辖区内“绿盈乡村”占比超过80%。同时,积极向上级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推荐报送符合高级版、中级版标准,以及基础条件好、建设积极性高,但在个别领域需要省直部门支持补短板的行政村。生态环境部门要组织小组成员单位不定期对达到标准的“绿盈乡村”进行回访复核。对存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质量下降严重、群众反映强烈,不再符合“绿盈乡村”条件的村庄予以通报。

三、压实责任,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求实效

省里将把“绿盈乡村”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书和乡村振兴试点示范等工作。各地生态振兴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省里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对基层一线的支持指导和服务。要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尽可能统筹归并相关检查调研活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以人民群众满意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作为检验工作的最终标准,确保乡村生态振兴工作落细落深落实。

 

                        福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代章)

                           2019821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成员单位。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82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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