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泉州、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近期,生态环境部太湖东海局组织相关专家对三明、南平、宁德等地的13座尾矿库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共发现38个环境风险隐患问题(详见附件1),主要是:部分尾矿库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有的地下水监测频次不够;部分尾矿库区防扬尘措施不到位、渗滤液收集处置不规范;个别尾矿库依然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为进一步强化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保障环境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地要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的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压紧压实尾矿库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强化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日常监管,做到应查尽查,严防发生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
二、立查立改,强化问题整改落实
各地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相关企业对照太湖东海局现场调查反馈的问题认真推动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挂账销号”,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一时无法整改完成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尽快整改到位。并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本次现场调查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见附件2)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三、举一反三,防范化解环境风险
各地要结合日常环境监管,举一反三,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尾矿库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应急物资、应急预案等落实情况开展排查,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一本账”,督促尾矿库企业自查自纠、整改到位。重点排查无主和长期停用尾矿库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污染防治、应急准备等情况,坚决防范化解尾矿库重大环境风险。
联 系 人:赵 鹭(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
联系电话:0591-88367153
附件:1.福建省部分尾矿库现场调查问题及整改建议
2.生态环境部太湖东海局调查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