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202-4100-2022-00142
备注/文号:闽环保水〔2022〕9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22-11-08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及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7 04:44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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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商务局,莆田市工信局:
为深化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推进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现将《福建省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及评估指南(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们反映。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商务厅
2022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