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4000-2025-00041
- 文号: 闽环保科财〔2025〕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生成日期: 2025-03-27
- 有效性: 有效
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发展银行,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经济发展局、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工作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22〕22号)要求,各地开展了EOD模式项目申报工作。经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建瓯市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等2个项目库(详见附件)纳入省级EOD项目库。入库项目予以优先推荐纳入生态环境部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并享受绿色金融支持与优先要素保障。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将继续在资源配置上对入库项目予以倾斜,按照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原则,对项目予以融资支持。
二、提升谋划项目水平。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与金融机构协调沟通,统筹谋划EOD项目,提高项目资金筹集可行性;
针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强弱项、补短板”的原则,结合实际谋划生成一批成熟度高、能落地实施的大项目、好项目。
三、强化项目动态管理。我省EOD项目现已依托福建省生态环境项目资金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管理,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的EOD项目情况将同步推送至“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http://www.fjjfypt.com/jfy/home/index)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和“福建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http://220.160.52.213:10072/fjqq/)的“我要对接”栏目,请相关单位密切关注对接。若项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获得重大进展时,请属地生态环境部门通过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各级生态环境、发改等部门要强化部门联动与协同作用,加强对国家和省级EOD项目指导,在有关要素资源上予以优先支持和保障。
附件:福建省2025年度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名单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
2025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2025年度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导向的
开发(EOD)模式项目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申报单位 |
总投资(万元) |
1 |
建瓯市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 |
建瓯市人民政府 |
144900.59 |
2 |
泉州市安溪县大白濑库区上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产业综合开发项目 |
安溪县人民政府 |
128303.76 |
抄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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