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地表水水质考核办法(试行)》(闽政办〔2016〕23号),现将全省2020年1-2月双月水质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监测,列入双月考核的95个断面中,78个断面达到考核要求,17个断面未达考核要求;监测的117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到考核要求。
二、排名前十位的县(市、区)
双月考核水质排名前10位的县(市、区)分别是:大田县(并列第1)、上杭县(并列第1)、长汀县(第2)、将乐县(第3)、清流县(第4)、永安市(并列第5)、尤溪县(并列第5)、华安县(并列第5)、建瓯市(并列第5)、连城县(并列第6)、永定区(并列第6)。
三、排名后十位的县(市、区)
双月考核水质排名后10位的县(市、区)分别是:云霄县(并列第65)、石狮市(并列第65)、鲤城区(并列第65)、晋江市(并列第65)、丰泽区(并列第65)、平和县(第64)、洛江区(第63)、泉港区(并列第62)、永泰县(并列第62)、龙海市(第61)。
四、未达到考核要求断面具体情况
17个断面(主要流域断面有15个,小流域断面2个)未达到国家及我省考核要求。
其中,15个主要流域断面分别是:福州市永泰莒口、永泰塘前、闽侯大樟溪口,漳州市云霄高塘渡口、长泰洛宾、上坂、南靖洪濑汤坑桥(考核平和县),泉州市鲟埔、南安霞东桥、西埭桥、菜堂桥、石狮市龟背闸、晋江市杏坂水闸,南平市、黄塘甲电站、邵武和顺(考核光泽县)。
2个小流域断面分别是:福州市陀市桥、南平市斜溪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