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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加强联动协作 激发纪检监察新动能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日期: 2019-08-08 21:4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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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结合监督执纪及生态环保新工作、新实际,与厅党组共同制定了工作联系协调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上级精神与工作情况通报、干部选任监督与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指导督促与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要求,以此与省生态环境厅党组间建立起紧密联动,发挥出有效合力,共同画出监督执纪工作中的最大“同心圆”。

  同时,为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推动生态环境系统省、市两级派驻监督执纪工作高质量发展,驻厅纪检监察组在开展生态环境系统垂改后强化派驻监督能力建设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驻省、市生态环境厅、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协调联动制度(试行)》,明确了驻厅、局纪检监察组的关系,同时针对监督重点对象及前端一线监督,上级精神传达及有关工作报送,重要情况、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报送及信息共享,案件审查调查等方面推出联动举措,为提升派驻精准监督水平、形成上下联动监督合力打下坚实基础。

  “与厅党组、市级局派驻机构间的联动协作,让我们进一步凝聚强大合力、强化监督职能、提升监督效能,激发纪检监察新动能。”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