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来源:收藏本站 中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_党风廉政建设_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机关党建 > 党风廉政建设

中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日期: 2019-10-08 08:55 点击数:

| | | |

 

中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

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81211日至2019119日,省委巡视一组对我厅党组开展了为期40天的巡视,并于201942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有关情况

我厅党组始终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省委巡视一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厅党组书记、厅长付朝阳代表厅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即整改。全厅上下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以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的态度,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用积极的行、强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巡视整改工作。

(一)强化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站位。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厅党组和全厅党员干部始终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把巡视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使整改过程成为对标看齐的过程,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是深化思想认识。厅党组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积极引导和带动全厅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巡视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充分认识开展巡视是对我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把脉问诊”,也是对我厅各级领导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更是对我厅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阅”。三是加强理论学习。结合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厅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跟进学习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署名文章《巡视整改是落实“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学习省委于伟国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和省委巡视办游美萍主任在巡视反馈会上的讲话等巡视有关文件精神和指示要求,强化学思践悟,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强化担当,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一是厅党组亲自抓。厅党组切实担负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厅党组书记、厅长付朝阳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承担了10个问题的整改任务,主持召开了5次党组会议、6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含专题会议),不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亲自到挂钩的省环科院等直属单位调研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带动、督促全厅各级党组织坚决抓好整改落实,起到了很好示范作用。各位厅领导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按照各自分工,强化督促指导和压力传导,分头召集分管处室和单位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分管处室、单位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领导小组统筹抓。省委巡视反馈会后,厅党组立即成立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付朝阳担任组长,分管党建工作的副厅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巡视整改的相关工作。三是处室单位具体抓。明确要求各处室、单位“一把手”认真履行起本处室、单位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处室、单位“一把手”强化政治担当,主动认领问题,自觉扛起责任,坚持对号入座,加强分析研究,制定有力举措,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强化落实,有力推进整改进展。一是制定方案明方向。针对巡视反馈八个方面47个问题,厅党组充分调研,专题召开会议研究,认真分析梳理,印发《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具体整改措施》(闽环党组﹝201932号),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牵头(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要求。二是深刻剖析促整改。524日召开了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班子成员围绕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举一反三,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方向和主要措施。三是组织力量攻难题。针对历史遗留下来的复杂、疑难问题,加大攻坚力度。如“会议管控不够严格”和“公务接待不够规范”等问题,结合开展形式主义整改切实为基层减负工作,厅党组组织编制了《常用财务标准制度汇编2019》,修订完善《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规则》《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制定了《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意见》。针对“非编人员过多”问题,分管领导和厅巡视整改办先后多次专题调研,商讨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制定出台《福建省生态环境厅非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机关非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管理暂行规定》《省生态环境厅临聘人员管控和削减方案》。省辐射站、环境监察总队、信息中心、固化中心、环科院等单位也陆续修订临聘人员相关制度,研究削减临聘人员举措。四是区分情况全面改。坚持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在巡视期间就对“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社团、高校兼职不够规范”“违规发放通讯费和加班补贴”“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不够严格”“违规报销在职学历的学费”等5个问题进行了边巡边改,并举一反三。如违规报销在职学历的学费问题,在组织学习财经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厅科财处在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开展在职干部参加学历教育是否有违反规定报销费用问题的自查,发现另有三个单位4人存在违反在职学历学习学费报销规定,涉及金额3.379万元三个单位立即进行整改,4人已于612日前清退了违规报销的学费。巡视反馈后,对能立即整改的事项,做到立行立改。对需逐步解决的问题,建立整改台帐,实行周调度制度,落实挂帐销号。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把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建立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巡视整改期间,我厅共完善制定规章制度24项,从源上堵住滋生问题的漏洞。

(四)强化保障,建立健全整改机制。重点建立四个机制:一是责任落实机制。厅党组带头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统筹部署整改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付朝阳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率先垂范,带头整改。厅领导对分工负责的整改事项严格要求,加强督促指导。各处室、单位按照整改分工,加强协作,狠抓落实。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定期研究机制。在集中整改期间,厅党组坚持每两周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或整改专题会议,掌握整改进展,研究存在问题,明确整改下阶段方向。三是按周调度机制。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厅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驻厅纪检监察组、科财处、应急处等处室骨干人员组成。期间,整改办建立周调度机制,制定《巡视整改进展按周调度进展表》,逐项逐条对照整改销号,做到整改工作周周有进展,周周有成效。四是督促检查机制。驻厅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整改督查督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在制定整改措施过程中,一些处室单位未按要求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巡视整改办及时予以退回,责令重新制定整改措施。巡视整改办每天在微信“厅务工作群”发布一期巡视整改动态信息,让全厅领导干部第一时间了解巡视整改情况,营造巡视整改氛围,推动巡视整改深入开展。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作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厅党组仅于2016年、2018年各安排1专题学习,主题不够突出”问题,巡视进入整改以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于今年的214日、320日、517日三次组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会,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针对“形式不够多样”组织本机关、本系统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深入讨论、学深悟透不够”问题,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内容纳入2019-2022年厅干部培训规划,做到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干部系统、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同时,以支部为单位,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组织专题系统学习和研讨,切实提高全厅党员干部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福建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能力。制定实施《“学用新思想、建功新时代”征文和书画摄影展活动方案》,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提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针对“主动协调新闻媒体、利用机关门户网站加强宣传不够,机关门户网站没有开辟专题专栏进行学习交流”问题,在厅门户网站设置“学习新思想,贯彻十九大精神”专栏,并在内网设置“党建之窗”专栏,适时更新相关学习内容,拓宽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渠道。

2.关于“服务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主动为省委省政府深入谋划、系统研究、想点子出思路、提措施拿办法不够到位”问题,加强政策研究,出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若干措施》《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意见》《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挥生态云平台作用 促进企业绿色领跑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若干措施实施意见》等文件,为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水平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等重点工作出谋献策。二是针对“总结提升好经验好做法不够有力”问题,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启动推动全省生态系统价值核算、建设美丽福建源头管控体系等具有福建特色的改革创新工作,总结提升“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创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体系”“省级生态环境‘三合一’督察”等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将排污权交易、环境信用评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改革经验成果纳入《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立法内容。三是针对“谋划生成可行的生态环境建设项目不够有效。如,建立项目储备库方面,截至巡视时仅形成省级项目储备库10个,离50-100个项目目标差距较大,入选中央项目储备库的项目数量有限、质量不高”问题,积极推进项目储备建设,印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环保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完成饮用水源地保护、流域污染源治理、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六个方面99个储备项目,审核后推荐申报中央储备库。四是责成科财处前期项目储备库建设目标差距较大的问题作出书面检查,增强责任意识。五是主动作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九龙江口和厦门湾综合治理等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制定《2019年福建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点》《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厅内分工方案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任务分工》等文件,确保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

3.关于“督促地方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不够有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压力传导不强”问题,研究拟定了《福建省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并于524日上报省委省政府。201972日厅务会研究通过了《2019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评分细则》进一步优化全省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同时,以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督察为契机,对发现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通过提请省委省政府挂牌督办,采取联合约谈、公开曝光、专项督办、移送问责等措施统筹推进整改,压实属地责任。二是针对“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偏少”问题,充分利用生态云平台,付朝阳厅长、郑志忠副厅长等厅领导先后5对九市一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市一会商”,在线调阅数据、连线整改现场,分析研判整改工作堵点、难点,督促各地对标对表推进整改落实。同时,通过厅领导带队现场检查、组织各地市持续开展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全面排查梳理、跟踪调度我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整改进展情况。三是针对“近几年对环境安全隐患的督查通报逐年减少”问题,印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共两期),并充分利用《八闽快讯》(专报件),每月对各地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定期通报。515日,付朝阳厅长向九市一区党政主要领导信,及时传达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转送各地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强化全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督导力度。

4.关于“对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检查不够积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8年省生态环境厅并未按要求对上一年度的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问题,依照2017812日新修订《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闽政〔201730号),我厅从2018年度开始履行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职责。2018年度之前下达的补偿资金,因未列入我厅年度预算,补偿资金由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共同联文分配下达,我厅仅提供水环境综合评分数据,相关文件也未抄送我厅。鉴于此,我厅多次向省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沟通,主动介入,最终促成联合开展对2018年度以前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使用情况的联合监督检查。20196月底前,各地陆续报送了自查报告。71-75,会同省财政厅对古田县、建瓯市、延平区、沙县、永安市、漳平市等6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抽查,并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二是针对巡视指出的“省监测站项目进展偏慢、预算资金大量结余结转”问题进行调查。经认真梳理,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前期方案编制工作不扎实,导致专项资金评审完成和资金下达时间较晚。省监测站积极落实问题整改,按照《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十三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案》的要求,认真推进项目实施,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设,并完成资金拨付。监测站已于63日对项目进展偏慢、预算资金大量结余结转问题提交了书面检查。三是健全机制,建立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清算动态预警制度。2019年第一季度水质与补偿资金挂钩动态预警已于423日在《八闽快讯》进行了通报。根据水质评分结果,从6月份起实施单月对重点流域、双月对流域水质情况进行动态预警,通过水质评分结果预警奖惩情况,发挥奖补资金标杆作用,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

5.关于“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不够过硬”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不够过硬”问题本身,进一步调整充实省级环境应急专家库,开展市县两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调查,建立依托大中型企业储备应急物资的应急物资库137个,企业环境应急库165个。二是加大对突出环境事件的舆情应对能力建设,开展相关能力培训,进一步修订有关预案、方案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6.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抓‘大学习’不够紧实,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研讨不够”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不断加大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制定《中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中心组学习每月不少于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了重点学习的内容。在主题教育期间,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处级以上干部围绕“新思想”学习主线开展了8次集中学习付朝阳厅长带头,各位厅领导和处级领导干部轮流导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读本,谈心得,谈感想,增强学习效果。各支部也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专题学习,取到了很好的效果二是针对“学习形式比较单一”问题,持续推广“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运用,达到“全员接入、全员学习”要求。在厅内网开设“党建之窗”,适时更新相关学习内容;在微信公众号设置链接,直通厅官网的党建栏目;今年已举办了7期的“生态文明大讲堂”,进一步丰富了学习载体。

7.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一步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及我省的实施细则。在2019524日召开的厅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党组成员相互批评开门见山,直击问题,开展正面思想交锋,不避重就轻,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厅党组成员按规定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和被组织约谈或函询”的情况保证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针对一些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个别党支部未召开组织生活如,法规处党支部2015年度没有召开组织生活会的记录问题,制作三会一课流程规范模板,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杜绝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同时,责令法规处支部对“2015年度没有召开组织生活会的记录”问题作出书面说明。主要原因是2015-2016年间,原综合法规处人员变动,20161月其党支部(即巡视反馈意见中所指的“法规处支部”)党员仅剩两名,经机关党委同意后,2016113并到原规划财务处党支部联合召开2015年度组织生活会,因此其没有2015年度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记录。针对有的党组成员未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要求有的虽然有参加,但未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厅党组书记、厅长付朝阳同志2019611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人事处支部)的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各位厅领导也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巡视指出的两位厅党组成员就“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未按要求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在厅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说明

8.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思想重视还不够问题,进一步落实厅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2019625日,厅党组组织召开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分析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综合分析全厅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二是针对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不到位党建述职述廉报告均未发现有涉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问题,在年初厅领导党建述职报告、各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党建述职述廉报告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报告内容。各党支部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时,把意识形态领域方面的工作纳入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进行分析。三是针对阵地建设比较薄弱问题,在厅门户网站设置“学习新思想,贯彻十九大精神”专栏,并在内网设置“党建之窗”专栏,强化阵地建设。四是针对网络信息发布审核不规范,《八闽环境周报》《福建环保简报》等报刊编辑发行内部管理还存在漏洞问题,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及新闻稿件(通稿)审签制度,建立新闻宣传联络员队伍,逐步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和管理机制。全厅仅保留《福建生态环境工作简报》(即原《福建环保简报》)一简报并配套制定《厅工作简报编发管理内部规定》,完善内部管理。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9.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履行动议程序不够到位问题,切实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今年启动的每一轮干部选任,都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履行动议程序,对选任职位的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具体要求,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并根据推荐情况将票数比较集中的同志列为参考人进行会议推荐。二是针对民主推荐参与面不够宽问题,进一步扩大民主推荐的参与面,无论拟提任机关处级职务还是科级职务,领导职务还是非领导职务,均由机关全体干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推荐。三是针对提任的个别干部群众公认度不高问题,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的得票情况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将推荐票数相对集中、人岗相适的干部择优选拔出来。四是责成厅人事处就“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组织全处干部讨论并形成书面检查材料。

10.关于“借用直属单位干部和临时聘用编外人员现象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规范机关借用人员管理的通知》,2名借用干部借用期满已回原单位,2名长期借用干部已沟通予以清退,2名借用干部正式办理调入手续。二是制定出台《福建省生态环境厅非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机关非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管理暂行规定》,明确非编人员招聘程序、使用管理以及工资福利待遇等内容。三是制定《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临聘人员管控和削减方案》,通过提请用编、后勤服务社会化、聘用期满自然减员等途径,逐步削减机关和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四是加强临聘人员管控。巡视反馈点出的环科院、应急中心、近海站等3个单位,积极研究制定削减临聘人员的具体措施。

11.关于“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执行不严格的有关领导干部和把关处室领导、具体责任人进行了组织处理,其中大气处副处长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举一反三,加强对个人有关事项填报的培训。2019326日,厅人事处组织对拟提任处级职务的14名干部进行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集中培训;对其他拟提任人员进行了个别培训。

12.关于“因私出国()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组未按规定将涉及财务、机要等重要岗位的处级以下干部纳入登记备案人员管理”问题,积极作出相应整改,涉及财务、机要等重要岗位的处级以下干部人员按要求纳入登记备案人员管理,并报公安部门。二是进一步健全机制,出台《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设计了《省生态环境厅在职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审批简表》,规范因私出国(境)人员个人信息填报和申请程序。

13.关于“社团、高校兼职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在高校和社团兼职有关政策的宣传教育,梳理相关政策文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社团、基金会、高校兼职的通知》,从源头上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在高校和社团兼职审批程序。二是针对“2名干部未经审批在社团兼职4名干部未经审批在高校兼职”问题进行调查,分类作出处理未经审批在社团兼职的省监测站办公室主任某某质控室主任某某在本轮巡视进驻前两个月已完成社团兼职报批手续,且未领取过报酬,不对个人作组织处理;省环科院副院长某某重点实验室主任陈某某和省环评中心主任20193月完成兼职审批手续,且查明他们过去在大学兼任博士、硕士生导师期间均未领取报酬,20194月中旬,由分管厅领导3人进行了谈话提醒;省辐射站高级工程师某某201611月之后未再在高校继续兼职,且在201111月至201611月高校兼职期间也未领取报酬,4月中旬,由分管厅领导对其进行了谈话提醒。

14.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部分干部档案材料缺失,经抽查30名处级干部的档案发现,有15人档案材料不齐全问题,抽调人员开展了档案专项梳理核查工作,梳理出31名干部的档案材料缺失、归类错误、错装等问题。对分类、排序、错装等问题在查核时同步进行纠正,并已联系相关人员或单位,协助查找相关缺失材料。举一反三,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1名工作人员承担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三是责令人事处负责档案管理的调研员某某干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作出了书面检查,分管厅领导对进行批评教育。

15.关于“党支部换届不够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支部的设置调整、更名工作。二是制作《支部换届工作规范模板》,加强对基层党支部换届的指导。三是完成各基层党支部的换届。全厅33个支部已完成31个支部的换届选举,因机构改革撤销1个支部(近岸站支部),剩下1个支部(监测处支部)目前只有两名党员,支部暂时保留,其党员暂由厅机关党委支部管理。

16.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建立党委每季度发展党员工作动态分析制度,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及时。二是编制《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模板》,指导各支部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三是针对“厅机关党委发展党员审批不及时”问题,2019625日在党内进行了通报批评,起到警示作用

17.关于“党费管理使用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费的收缴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各党支部结合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对《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二是巡视指出的20162月购买全民健身活动获奖证书、奖牌”的1588元按使用规定重新办理了报销手续,将资金1588元退回党费账户对原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曾某某在报销该笔款项时审核把关不到位问题进行批评教育。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8.关于“少数干部对改进作风思想有抵触,存在抱怨为官不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425印发《中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通知》闽环党组〔201928,聚焦五个方面15种具体表现,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集中整治。二是针对制定出台的文件不接地气,安排环保补助资金不顾地方需要不需要搞平均分配‘一刀切’”问题,改进工作方式,加强环境建设项目申报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前期调研,有针对性地向各地安排生态环保补助资金,同时做到一个专项资金对应一个管理办法根据专项资金性质、用途,经费指标,编制经费支出预算安排项目资金防止和杜绝“一刀切”安排资金现象的发生。三是针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还不够到位”问题,出台《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方案》和《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管理规定》,实现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管理。同时,在厅门户网站上优化服务界面,设立“网上办事指南”“网上办事快速通道”等,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19.关于“省环境监察总队违反通知要求擅自派车横跨多省参加督查公务,并提前多日出发、推迟多日返回,存在借机沿途旅游嫌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省环境监察总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网上派车审批流程,做到用车规范,派车留痕。二是由省环境监察总队组织全体人员召开队务会议,强化廉洁教育,要求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公务用车使用规范,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修订完善《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车辆管理办法》。三是由驻厅纪检监察组进一步核查相关问题经查实,省环境监察总队长秦为取得督查好成绩,违反督查工作要求,提出并批准自带设备派车参加全国第八轮次、第十一轮次、第十三轮次督查情况属实。第八轮次、第十一轮次、第十三轮次督查组根据环监局《关于商请抽调人员参加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的函》的安排,提前3天从福州出发至督查城市是合理的。从督查城市与福州的距离、高速收费金额、路途时间测算以及驾驶员身体状况、对路况不熟悉等情况以及有关人员的情况说明综合认定,反映的提前多日出发、推迟多日返回涉嫌借机沿途旅游问题查无实据。2019530日,驻厅纪检监察组该问题线索作了结处理,对秦违反督查工作要求,提出并批准自带设备派车参加督查行为进行提醒谈话。

20.关于“省环科院擅自出台文件,允许出差人员租车或使用私家车并报销私家车费用,存在私车公养嫌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省环科院组织人员学习厅编印的《常用财务标准制度汇编2019同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公务用车费用报销管理暂行规定》《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租用车辆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二是责令省环科院组织人员学习《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系列解答精神和公务用车使用规范,进一步修订《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加强租车事由的各层级审核审批,严防随意租车,控制租车用量。同时加强对财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素质教育,提高财务人员的政策、法规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三是对此项巡视反馈问题,结合巡视移送的相关问题线索,交由驻厅纪检监察组作进一步核查。

21.关于“省环科院、省辐射站公务出差随意租车、高价租车、租车费用开支失控失管,存在变相套取公款嫌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省环科院、辐射站健全《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租用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租车管理规定》相关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租车行为,规范租车手续把好公务用车、租赁用车的各类费用报支源头关二是对此项巡视反馈问题,结合巡视移送的相关问题线索,交由驻厅纪检监察组作进一步核查。

22.关于“违规发放通讯费和加班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2015年以来(主要发生在2015-2016年)8厅直属单位违规发放的通讯费和加班补贴的清退。二是加强了对各直属单位负责人纪律教育及财经法规制度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直属单位领导财务审核把关能力和财会人员业务水平三是责令省监测站、固废中心、应急中心、武夷山站、宣教中心、信息中心、环评中心、近海站等8个单位领导班子向厅党组作出了书面检查;分管厅领导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时任省监测站站长刘闽生时任省固废中心主任柯瑞荣时任省应急中心主任黄丹青时任武夷山站站长刘兰忠时任省宣教中心主任阮贞江时任省信息中心主任姜永红环评中心主任刘建时任省近海站副站长(主持工作)林积柚等8个单位的时任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23.关于“会议方面,参会人数超规定未报批9个,开支46.95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福建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履行会议审批手续,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严格规范办会流程,严格控制经费开支,确保会议符合相关要求,杜绝未批办会和办会现象二是“厅机关2015320-27日召开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情况考核会,未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批,开支会议费3.44万元”问题,由分管厅领导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具体责任人土处主任科员立峰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对“环境与发展学术研讨会,会议总开支8.8万元”问题由分管厅领导会同驻厅纪检监察责任人时任厅对外合作处副调研员洪强进行了提醒谈话,文洪强作出书面检查。同时,责令714日自助餐人均188元超标58元”问题中涉及的49名参会人员(巡视反馈指出的是47,实际为49人)退还超标准餐费共计2842元。鉴于具体负责此事的时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刘某因病已去世,不再追究。以上处理意见在边巡边改时,已422日巡视反馈前整改完成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出台《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1911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意见闽环保办〔201927),修订完善《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规则》(闽环保办〔201923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编印《常用财务标准制度汇编(2019)》,进一步提升办会水平

24.关于“培训方面,2015年以来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共举151次培训,其中超计划培训47个,开支125.3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相关规定,提升培训办班管理业务水平二是责令厅人事处指定了一名副处长具体分管培训事务,具体负责培训办班的审核,严格培训规范。今年以来全厅已举办4期培训班,均严格按照年初计划办班。三是巡视指出的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专题研修班超计划培训和超标准培训”的相关责任人时任厅对外合作处副调研员洪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总工办副主任菁华时任省环境信息中心主任姜永红时任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站长朱耀明(已退休)等4,由分管厅领导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进行了批评教育或提醒谈话。以上处理意见在边巡边改时,已422日巡视反馈前整改完成

25.关于“违规报销在职学历学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常用财务标准制度汇编2019》,加强各级新出台财经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严把审批、审核环节二是巡视发现的机关党委李20161226日、核应急处某某2019212日已清退了各自报销的学费共计1.94万元。举一反三,在全厅开展在职干部参加学历教育报销费用问题的自查,发现省环境监察总队、应急中心、监测站等三个单位4人在20157-11月间存在违规报销在职学历学习学费现象,涉及金额3.379万元。4人已于2019612日前清退3.379万元的学费。三是由分管厅领导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时任核应急处处长健生(已退休)开展批评教育鉴于机关党委20161226日就已清退了违规报销的学费,对原机关党委负责人不再作出处理办公室原主要负责人刘因病已去世,不再追究以上处理意见在边巡边改时,已422日巡视反馈前整改完成同时,对举一反三中发现的问题,分管厅领导会同驻厅纪检监察对时任省环境监察总队应急中心监测站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26.关于“履行主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7年度党组仅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问题,625日由厅党组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加强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二是针对责任清单未落实,全厅仅3个处室或单位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问题,责令规范制定了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三是针对责任制检查不严格问题,今年3月份由厅领导带队开展本级主体责任检查,做到检查有方案、有问题清单、有整改建议。同时,制定《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巡察工作暂行办法》,今年6月份成立巡察组对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巡察。三是认真核实巡视反馈指出的检查发现2016年度党组班子述责述廉仅有3名党组成员撰写述责述廉材料,另5名党组成员无书面材料问题我厅于2017224日上午召开厅领导班子和厅领导干部2016年度考核和述责述廉会议,共有8名厅领导述责述廉,其中7人为时任厅领导班子成员,另有1为已调动至省发改委的许某某(因2016年大部分时间在原省环保厅工作,故在本厅述责述廉)。8名厅领导中,有2某某和某)为非党组成员,许某某已调,按照有关规定,他们三人采用书面形式述责述廉,其余5人撰写了书面述责述廉材料,现场述责述廉,但材料未印发给全体参会人员。因此,工作人员仅将杨某某、陈和许某某3人的述责述廉材料予以汇编,其余5人的述责述廉报告未予以汇编,致使2016年度厅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工作档案收集不完整。目前,机关党委、人事处已将有关资料收集完备,并整理汇编。四是针对有的领导干部从严治党意识不强,对分管的处室、单位及干部存在的问题掩盖隐瞒、对需要处理的人和事袒护开脱,有‘爱护羽毛’倾向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对边巡边改和巡视集中整改过程中涉及干部的问题作出调查处理,做到见人见事,树立对干部“严管才是厚爱”意识,杜绝“爱护羽毛”倾向

27.关于“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厅党组书记与厅领导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分别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二是针对2015年以来,厅党组书记未落实每年不少于1次与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责任谈话的要求,4名厅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对分管单位‘一把手’开展廉政提醒谈话问题,2019524日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结合谈心谈话活动,厅党组书记与其他厅领导、厅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分别开展廉政谈话;2019612日,厅党组书记还与各处室负责人和新提任的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8.关于“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和全面整改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了《福建省生态环境系统违法犯罪人员悔过书汇编》,并在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书面通报了王国长贪腐典型案二是对“王国长案件”涉及到的党员,要求他们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现身说法,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党员引以为戒,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深入整改。

29.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够全面细致问题,下发了《关于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在全厅开展新一轮的廉政风险点排查。二是针对厅机关处室、直属单位有8名干部职工的直系亲属从事与环保业务,其中有4名在环评、监督、监测等关键岗位任职问题,组织开展干部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从事环保业务情况的专项摸底,共摸排出12名干部(巡视反馈的是8名)的亲属在企业或协会从事环保业务,已责令12名干部就有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由分管厅领导或所在单位负责人对这些同志分别进行廉政谈心谈话,驻厅纪检监察组将对其中1名干部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30.关于“日常监督检查不够主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5年、2016年,驻厅纪检组均未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专项监督检查问题,印发《中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开展集中整治。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开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的突出问题。二是由驻厅纪检监察组牵头对巡视反馈指出科院、环境监察总队和辐射站开展公务用车情况深入核查。其中,环境监察总队问题已完成核查作了结处理省环科院、辐射站问题还在核查。三是针对建立廉政档案工作不到位、不规范,2015年以来对9名厅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处级干部进行谈话函询、诫勉、党政纪处分的情形未及时录入个人廉政情况档案问题,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已将2015年以来9名厅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处级干部受谈话、诫勉、党政纪处分的情况录入个人廉政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同时,驻厅纪检监察组已更新完善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及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231名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31.关于“信访核查和执纪审查问责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对部分反映省生态环境厅干部的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不够问题,驻厅纪检监察组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巡察、日常监督、专题调研、专项检查和财务审计等,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深挖细查二是针对提出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建议偏宽偏软,警示威慑作用不强,派驻监督的‘硬气’有待增强问题,驻厅纪检监察组主动聚焦生态环境系统内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结合巡视反馈问题和线索,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纪律审查,做到每一个问题线索查处都见事见人,增强警示威慑作用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某某信访件驻厅纪检监察组完成梳理核查,部分问题属实,将视情严格依规依纪处理。针对2017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指出,驻厅纪检组未及时上缴个人违纪款34.22万元问题,驻厅纪检监察组立即整改,34.22万元按规定缴交至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时,要求厅财务人员要及时清理往来账目,主动配合办理有关款项清理。健全制度,修订《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与省环保厅工作联系协调暂行办法》,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执纪工作。

32.关于“结合实际进行有效监督的办法和措施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监督执纪能力水平有待提高问题,驻厅纪检监察组强化业务学习整理印制《纪检监察常用条规汇编》《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相关程序规定(试行)》等文件,分发给纪检监察组所有干部学习,提升监察执纪业务水平。二是针对全省生态系统垂改后,尚未出台强化监督的具体举措,没有与设区市环保部门派驻纪检组建立监督工作协调机制问题,20196月下旬,驻厅纪检监察组到莆田、福州及泉州等地开展生态环境系统垂改后强化派驻监督能力建设专题调研,制定《驻省、市生态环境厅、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协调联动制度(试行)》,从明确上下级关系、强化重点对象监督、及时传达报送工作情况、实行重要情况报送和信息共享、加强案件审查调查等五个方面作出规定,形成监督执纪整体合力三是把监督推进到一线。2019610日对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为期两周的巡察,下半年将对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巡察。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33.关于“专项资金监管缺失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未制定出台省级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及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问题,研究草拟相关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函商省财政厅联合发文省财政厅函复建议按新的中央环保资金管理办法实施,今后视情况再研究制定我省具体实施办法二是认真核查挤占专项资金发放临聘人员工资及福利津补贴问题经查,2015-20189个单位用于发放临聘人员工资及福利津补贴的资金为经常性专项业务费,不属于专项资金,但其开支程序不合规。对此,责令9个直属单位作出书面检查。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出台《福建省生态环境厅非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机关非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管理暂行规定》《省生态环境厅临聘人员管控和削减方案规范临聘人员工资及津补贴发放问题同时逐步削减临聘人员数量,减轻经费支出压力四是责成和督促福鼎市、永泰县等县市对涉嫌挪用或套取的专项资金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五是查明全省未按期开工、进展缓慢的生态环境项目的原因,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加快生态环境项目的推进,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六是核查承担“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项目的企业使用专项资金的情况。省环科院拨付有关企业和协会的专项经费是原环保部对外合作中心下达的《福建省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是多边基金援助的能力建设项目,非科研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地方保护臭氧层方面知识政策的宣和推进“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淘汰工作。省环科院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已拨付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分类处理

34.关于环境信息中心“拆解项目规避公开招标”问题

整改情况:对“2015年信息中心拆解项目规避公开招标”问题进一步核根据查结果,信息中心经办人员对政策理解不到位,中心负责人把关不严,片面认为污染源监控平台、OA平台运维项目的年度预算均为19万元,从年度预算金额上未达公开招标限额,未考虑到污染源监控平台、OA平台运维项目3年的合同总金额已超50万元,应采取公开招标未按规定采取公开招标”问题,责令2名责任人提交书面检查,并由分管厅领导对时任信息中心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编印《常用财务标准制度汇编(2019)》,加强对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财务等相关方面的学习,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的政治、政策、法规水平和实际操作的业务能力。责令涉事的信息中心在廉政风险点的梳理的基础上,完成信息中心内控、廉政等制度修订,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35.关于省监测站“涉嫌违规让‘黑名单’投标方参与投标采购并中标”问题

整改情况:对“涉嫌违规让“黑名单”投标方参与投标采购并中标”问题进行调查。巡视反馈指出的黑名单企业为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公司”),经查,该公司20141117日因在江门市某企业运营的900T/D烟气自动监测仪不正常运行行为江门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人民币2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供应商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明确“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的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根据上述规定,力合公司于20141117日被江门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人民币2万元的情况,不属于重大违法记录,属于轻微违法行为2015513日,江门市环境保护局出具情况说明,指出力合公司无重大环境违法行为。20176月,力合公司在邵武和顺昌9座水质自动站委托运维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水站运维项目”)的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了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长岳检预查〔20171573号)。综上所述,尚不能认定力合公司不符合水站运维项目投标资格,不作进一步处理。健全政府采购风险防控机制,在每个项目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投标人信用要求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审批程序责令省监测站修订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内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加强监测站技术委员会对标书的审核严格防控廉政风险。

36.关于省监测站“涉嫌围标、串标同一部门多个公开招标项目中标人均为同一家企业的现象突出,存在一定廉政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省监测站修订《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严格执行招标采购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实施招标采购审批程序。二是省监测站在政府采购环节,主动进行市场调研,全面了解拟采购仪器设备的市场情况。同时,监测站技术委员会进行标书评审,严格审核招标文件的资格、商务、技术要求,不得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进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是加强站内监督,在原先参与标书评审的基础上,站办公室专设采购监督员,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标书评审根据项目性质科财处、机关纪委等部门积极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标书审核,严格把关四是实施项目运行抽查监督机制,监测站业务科室负责对项目的运行维护考核,总工办随机抽查监督,确保项目按招标需求实施、中标方确实规范履行合同。五是加强监测站内部廉政风险防控。组织中层以上干部专题学习财务运行制度,组织有关科室学习《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采购法律法规强化权力运行涉及的重点科室、重点岗位、关键人员教育与宣传。六是结合“三定”方案制订,经厅研究同意,对省监测站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轮岗。七是对“涉嫌围标、串标”问题的项目有关情况作进一步地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再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37.关于“对环评、监测机构监管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未对环评文件编制时限进行统一规范,导致项目环评审批时限被变相的无限期延长问题,73日发布了2019年上半年审批环评文件编制情况的通报,将环评编制时长纳入通报内容建设项目业主单位选择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时参考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指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指南》,提醒项目业主将环评文件编制完成写入环评文件编制合同条款保证环评编制的时限针对未按规定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问题,推动成立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建立社会监测机构名录库库中已有70家社会监测机构,下步将及时予以更新补充。向省直相关部门、高校及科研院所、社会监测机构等单位广泛征集生态监测专家,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集体评议、官网公示等程序,3月底公布了《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专家库专家名单》(2019年版),共有320名专家入选。今后组织现场检查时,根据检查要求及专家专业、所在单位等,筛选确定检查人员。针对对环境监测机构缺乏有效监管问题,由监测处牵头,按计划开展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摸排及监测数据质量评估工作,不断加大监管力度。

38.关于“环境监察事权过度下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基层事权过快增长和人手相对紧缺矛盾问题,统筹协调全省执法工作,提高基层执法效率。制定《福建省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与省公安厅联合制定2019年“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加强跨地域交叉执法。每周编制发布全省环境执法信息化监控周报,向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提供重点监控信息,强化环境监管的信息化支撑,实现环境监管的精准化,提升改善环境质量,目前,已编制发布22期。推进全省重点企业在线监控安装联网,目前省监控平台累计联网企业1361(1990个点位),其中省考核点位686家(1135个点位),提高执法效率。2019429-30日举办2019年福建省消耗臭氧层物质和臭氧污染专项执法培训班,提升各地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二是针对基层环境监察面临的‘接不住’压力问题,继续加强省级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减少基层生态环境执法压力。全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部分地市编办已出台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改革方案(部分转隶人员已到位)。省环境监察总队正在起草新一轮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按照国家试点要求,2019613日九龙江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大队成立增强派驻基层的执法力量。三是创新执法工作机制,持续加大省级执法联动力度,助力基层执法工作。印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9年第一批46个省级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通知》,2019515-16日,省环境监察总队实地调查指导厦门、泉州两地联合查处跨境倾倒危废(废油墨)案件强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落实与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的2019年“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深化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执法联动,派出9个省级指导组,常态化指导和参与基层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

39.关于“环评文件内容审查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责令环评处对其经办的1个环评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书》未认真审查把关造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缺项问题作出了书面检查。巡视反馈指出的其它4个环评项目属输变电工程,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HJ24-2014)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HJ24-2014)未明确要求进行“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经查询,生态环境部及全国多地生态环境部门网站上公布的输变电环境影响报告书均不包括“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以上情况,6月份已向省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作了书面说明。提高环评审批人员和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2019527-28日组织厅环评处和评估中心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举办的《2019年第一期全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人员培训班》,制定了全省环评审批专题培训计划,并于8月份举办专题培训班,就国家新发布的导则技术规范开展培训健全工作机制。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工作指南》,进一步规范环评文件各项审查要求。把环评文件内容完整性等要素列入环评考核,促使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

40.关于“固化项目‘审与查不分’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全省固体、化学废物品的行政许可权与监督检查权仍由省固化中心统一处置办理,‘两权’分离不彻底问题,进一步确固体、化学废物品的行政许可权由今年新成立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承接;固体、化学废物品的监督检查权由环境监察总队承接;企业危险废物产废企业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由属地负责,我厅进行抽查同时,省固化中心制定《技术审核与规范化考核分离制度》健全固化中心技术支撑和职责边界方面的约束性规定针对‘不见面审批’流于形式问题,建立生态云平台监管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制度充分运用云平台和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电子联单和贮存进行网上调度,同时,建立环境信用强制评价重点企业名单调取1062家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的信用评价情况表,对信用好企业,适度减少现场检查。在跨省转移材料审核过程中,应用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线上调取电子联单、电子管理计划,无需企业提供纸质材料化解“不见面审批”流于形式的问题。

(七)落实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41.关于“干部选任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仍存在动议程序不规范问题,切实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今年启动的每一轮干部选任,都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履行动议程序,对选任职位的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具体要求,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并根据推荐情况将票数比较集中的同志列为参考人进行会议推荐。二是针对民主推荐参与面不够宽问题,进一步扩大民主推荐的参与面,无论拟提任机关处级职务还是科级职务,领导职务还是非领导职务,均由机关全体干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推荐。三是针对个别干部推荐票数偏低问题,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的得票情况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将推荐票数相对集中、人岗相适的干部择优选拔出来。四是责成厅人事处就“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组织全处干部讨论并形成书面检查材料。

42.关于“公务接待不够规范的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组织相关处室、单位加强对《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机关经费审批报销规定》《福建省环保厅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和内审工作流程》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将制度规定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二是强化过程管理。严格所有公务接待流程,实行一事一结,严格落实“事前把关、事中控制、事后审核”三个关口,确保制度落实见效。三是出台《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1911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规则》(闽环保办〔201923号),进一步规范厅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强化财务检查监督,建立长效监管约束机制。四是对“省环科院接待陪餐人数超标接待费用1566元至本轮巡视进驻后才缴交”问题进行核查经查,在上一轮巡视整改中,环科院收到整改意见通知后,时任院长徐将超标部份的接待费用清退至该院财务部门。由于当时财务人员正在处理其他工作,接到退款后,便顺手将放入个人办公桌抽屉。此后,财务人员由于工作上的疏忽,未将该笔款项及时存入该院银行账户,拖延至本轮巡视进驻后才缴交。对此,责令省环科院财务人员作出书面检查。

43.关于“会议管控不够严格基本未作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福建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履行会议审批手续,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严格规范办会流程,严格控制经费开支,确保会议符合相关要求,杜绝未批办会和办会现象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出台《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1911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方案》闽环保办〔201927),修订完善《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规则》(闽环保办〔201923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编印《常用财务标准制度汇编(2019)》,进一步提升办会水平

44.关于“评审环节不够规范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固废经营许可’审评不分、风险较多问题问题明确固体、化学废物品的行政许可权由今年新成立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承接;专家评审工作由省固化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同时,将评审专家抽取工作,固化中心技术审核科调整到中心办公室,技术审核科只负责企业申报材料的技术审核和现场评审,进一步降低廉政风险。进一步健全机制。制定《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专家评审全程“一本帐”管理的实施方案》,修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事项审查规程》,对随机抽取专家、现场核查评审通知、廉洁自律告知、专家评审等全程实行“一本账”,进一步提升专家评审规范性。同时,建立健全集体研究审查制度。省固化中心在提出危废经营许可的技术审核意见时,必须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厅固化处对固化中心提出的技术审核意见和专家意见召开处务会进行集体讨论,提出审批意见建议报厅领导审批。

45.关于“对辐射大楼项目建设违法转包、擅自指定施工单位等问题,均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进一步对辐射站大楼建设项目问题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辐射大楼项目建设违法转包、擅自指定施工单位”问题,予以了结。二是辐射大楼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引子举一反三,开展廉政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素质和水平

(八)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方面

46.关于“对作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厅党组对承担的扶贫工作职能未做传达和任务分解,未成立领导小组,未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处室问题,迅速落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成立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付朝阳亲自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并下设办公室二是针对未提出具体措施问题,研究制订了《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2019年生态环保扶贫工作要点》,进一步落实行业扶贫责任,以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仗。三是针对未落实每年年终报送挂钩工作落实情况报告的要求问题,建立了生态扶贫工作调度机制,每季度收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行业扶贫、挂钩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将行业扶贫、挂钩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纳入生态云平台重点工作调度系统,及时协调解决同时,落实挂钩扶贫责任,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财处、机关党委等有关处室多次深入到福鼎市佳阳乡和武平县开展挂钩帮扶调研,开展现场办公,不断推进挂钩帮扶工作。针对20186月,厅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厅机关党委牵头筹备扶贫工作推进会事宜,但后来并未组织召开推进会问题,2019524日召开了全省生态扶贫工作培训,厅党组书记、厅长付朝阳在培训班上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并进行具体工作部署和业务培训,推动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生态环境部扶贫工作和脱贫攻坚决策部署。

47.关于“未按文件要求对2017年度的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未按文件要求对2017年度的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问题,我厅63日会同省财政厅下发对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开展监督检查通知,6月底前,各地陆续报送了自查报告。我厅于71-75联合省财政厅对古田县、建瓯市、延平区、沙县、永安市、漳平市6个县(市、区)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实地查,并检查情况进行通报。针对“一些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下达不及时,特别是监督重点流域所在县市生态环境部门及时拨付资金到项目单位不够问题,2019521日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有关县对资金未及时下达、未对接项目等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巡视反馈指出的宁化、明溪、顺昌、松溪、屏南、古田6重点县都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落实。

三、有关问题线索处置情况

巡视期间,省委巡视一组向驻厅纪检监察组移送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15。驻厅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逐一核查,已11。巡视整改期间,已问责干部47涉及处级干部37人次,科级干部8人次,科以下干部2人次,其中勉谈话1,开展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及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6人次,政务立案1人。

四、有关情况说明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省纪委监委和省委巡视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厅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仍有个别问题还未解决到位,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和深入推进还需要一个较长期的过程。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切实运用和巩固好省委巡视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和说明

1.关于“临时聘用编外人员现象突出”问题。现有临聘人员中大部份为专业技术人员,长期帮助承担着大量的技术研究和监测等工作,极大地缓解了我厅技术力量不足问题。要彻底扭转临时聘用编外人员现象突出的问题,短期内尚有难度。下一步将通过进编、服务社会化、自然减员等措施逐步削减临聘人员,预计2020年底,临时聘用编外人员现象突出的问题将得以有效缓解。

2.关于“省环科院擅自出台文件,允许出差人员租车或使用私家车并报销私家车费用,存在私车公养嫌疑”问题目前驻厅纪检监察组正在作进一步核查。

3.关于“省环科院、省辐射站公务出差随意租车、高价租车、租车费用开支失控失管,存在变相套取公款嫌疑”问题。目前驻厅纪检监察组正在作进一步核查。

4.关于专项资金监管缺失,需追缴“加强淘汰臭氧层物质能力”建设项目使用不合规资金的问题。经初步审计发现,省环科院拨付给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10万元项目资金,该公司使用不符合要求,下一步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回。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着力解决全厅党员干部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补足精神之“钙”。坚持把提高政治站位作为加强厅领导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和长期任务,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每一个问题、每一项要求,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确保党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是更加坚定地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原则,坚持“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相结合,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紧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惩防并举”不松懈,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充分运用谈话、函询等第一种形态,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对全厅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持续开展党风党纪党规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决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集中整治全省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持续提升整改水平持续对照巡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深化整改。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统筹推进后续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

四是以驰而不息的整改助生态环境”。巡视既是治标之举,也是治本之策。坚持把落实本轮省委巡视整改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新的起点,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切实把省委巡视整改取得的成效转化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实际成果,助推我省高颜值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8367231;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电子邮箱:fjepb@fjepb.gov.cn

 

 

 

中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

2019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