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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基本工作程序的通知
厅领导、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和厅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将召开民主生活会基本工作程序明确如下:
一、会前准备
要严格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根据《关于做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的通知》(闽群组办〔2013〕8号)和《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闽委组通〔2013〕66号)的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普遍开展谈心,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后,安排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期间,党组、支部班子成员不得请假。
1.制定工作方案
由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厅报省委督导组审核后,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10天之前报送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直属各单位报厅督导联络组审核后于会议7天前报厅教育活动办公室。
2.报审对照检查材料
厅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经班子集体审议后,报省委督导组审阅。班子成员及其他厅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报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其中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报省委督导组审阅。班子及其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10天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由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呈报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审阅。直属单位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报厅督导组审阅,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报分管的党员领导(如果分管领导为非中共党员,则由分管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和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其他处级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报厅督导组审阅。班子和个人的材料于会议前5天报厅教育活动办公室。审核反馈的修改意见,班子和个人要认真研究吸收,充分体现到对照检查材料中。
3.报送批评意见书面材料
班子成员要在充分谈心沟通、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认真准备拟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其他同志的批评意见;批评意见的书面材料,厅级领导干部在会议召开前7天报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后,报省委督导组审阅,同时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处级领导干部的有关书面材料于会议前5天按厅级领导干部的做法分级报送。
4.确定会议时间
厅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间安排在11月上中旬召开,直属各单位在厅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之后接着召开。时间服从质量,准备不充分的,不急于开会。具体召开时间,征得上级督导组同意后,由党组、支部研究决定,并报分管联系厅领导同意。具体到每个单位,领导班子的会期不少于1天,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延长。
5.报送开会报告
经省委督导组同意,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10天之前,向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报送召开会议的报告(建议报送前,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先与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联络组沟通);直属各单位提前5天报送至厅教育活动办公室。
二、会议召开
6.议程安排
会议由党组、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参照省委常委、厅党组班子做法,议程大致安排如下:
①党组、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考虑到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在起草过程中,已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经班子成员充分讨论修改,会上可不再展开评议。
②班子成员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和开展批评。每位同志对照检查都要突出重点,时间一般安排30分钟左右。每位同志对照检查之后,其他同志都要开展批评。开展批评原则上按谈心时沟通达成的共识和提前准备的批评意见进行。批评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实事求是、简明扼要,不再对批评对象发表肯定或表扬意见,尽可能联系实际、紧扣“四风”问题,真正触及被批评者的主要问题,真诚帮助提高,使大家思想受到教育,达到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③省委、厅督导组组长对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点评。
④联系或挂钩的省、厅领导讲话。
⑤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讲话。
除联系或挂钩的省、厅领导和省委、厅督导组组长外,其他参会人员一般不发言讲话。
邀请领导班子中的非中共党员领导同志列席。
7.会议材料
各单位应印发班子和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包括党组、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的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我省《贯彻落实办法》和厅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2012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问题落实情况等材料。
三、会后整改通报
8.制定整改方案
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抓紧研究制定班子的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进行分解立项,制定整改责任书、时间表,明确责任人,扎实抓好整改。班子成员分别制定个人的整改任务书、时间表,明确整改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班子和个人的整改责任书、时间表,要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后7天内制定完成,报省委、厅督导组审阅后,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0天之内报送省委、厅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整改责任书、时间表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范围建议为:本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其他需要列入范围的,由省委、厅督导组同党组、支部商定。
9.报送总结报告
会后,要形成《XXX单位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总结报告》,经省委、厅督导组审阅后,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0天之内报送省委、厅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省纪委、省委组织部。
10.通报会议情况
会后10天之内,党组、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通报有关情况。
通报内容主要包括会前准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通报材料要报省委、厅督导组审核。
通报范围为:本级机关全体党员;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需要列入范围的,由省委、厅督导组同党组、支部商定。省委、厅督导组参加通报会。
四、“开放式”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工作
推行“开放式”民主生活会的单位,除参照上述基本工作程序外,还要按照《选择部分单位选聘内部督导员推行“开放式”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闽群组办[2013]4号)精神,积极探索实践。有关“开放式”的工作程序参考意见如下:
(一)会前
1.通报工作方案
在按规定向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报送会议方案后,可以适当形式向干部职工通报“开放式”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通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2012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问题落实情况,通报班子征求到的“四风”方面的主要问题。
2.邀请列席代表
适当扩大列席人员范围,邀请本单位中层干部、下属单位党组负责人、离退休老同志、党外人士、内部督导员和服务对象代表等比较热心和熟悉情况的人员列席。邀请列席人员原则上掌握在5人左右。
(二)会上
3.邀请列席人员现场提问
在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对照检查和开展批评后,即民主生活会后期,列席人员可围绕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和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现场提问,提出意见建议。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应开诚布公、虚心听取意见,真诚互动交流、解答问题。对一些会上一时难以答复的意见建议,要明确答复时限,限期答复。
4.开展民主测评
“开放式”专题民主生活会结束前,发放《“开放式”民主生活会测评表》,采取无记名方式,由参会的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代表和上级党组织参会领导(包括省委督导组成员,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参会同志)对本次民主生活会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由省委督导组负责发放、回收和汇总,并于次日将《“开放式”民主生活会测评汇总表》报送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三)会后
5.合理运用测评结果
对于综合评价“好”、“较好”未达到70%的领导班子,省委督导组应提出重新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建议,次日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同意后作出决定。
对于综合评价“好”、“较好”未达到70%的班子成员,省委督导组组长、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找其谈话,帮助其分析原因、查找根源,提高思想认识,在此基础上要求其重新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6.公开整改措施、跟踪整改情况
将整改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及整改期限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范围可适当扩大。
党组(党委)要对整改落实情况定时进行跟踪督查,适时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汇报,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参加“开放式”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单位另外通知,有关工作及程序参照执行。
福建省环保厅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3年10月17日
对照检查材料建议格式
对照检查材料的题目统一为《XXX对照检查材料》。题目用二号宋体加粗,正文用小二号仿宋体,一级标题为黑体、二级标题为楷体;页面设置:上下左右边距均为3cm,行距为固定值30磅,用A4纸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