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归档) > 文件通知
关于十二月份教育实践活动主要学习内容及工作安排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老干各支部:
根据省委活动办关于教育实践活动有关工作的要求及厅领导指示精神,结合我厅实际,现就十二月份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学习内容及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开好专题组织(民主)生活会
1.时间、地点:12月2日至13日之间各支部自行安排召开专题组织民主生活会,地点自选。
2.会议主题: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重点就反对“四风”等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其他党员同志都要坚持对事业、对同志、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理清与本处室(单位)和本人相关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3.有关要求:直属各单位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应安排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之后召开,并自行组织。
4.参加人员:以各支部为单位,全体党员参加,厅督导联络组有关人员列席
二、召开教育实践活动联络员会议
1.时间、地点:12月5日(星期四)下午15:00,厅十六楼第二会议室(提前十分钟进场)
2.会议内容:学习中央、省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文件精神,部署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安排教育实践活动的其他有关工作。
3.参加人员:厅活动办有关人员、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联络员
三、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
各处室(单位)要按照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落实。一是认真对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逐项进行“回头看”;二是认真落实重点工作,特别是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信访突出问题、公款送礼吃喝奢侈浪费和“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等8项专项整治工作;三是着力强化工作措施,要对查摆剖析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归类,搞清楚哪些是当前能够解决的,哪些是需要长期努力解决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四是切实加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
1.时间、地点:12月9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厅三楼多功能阶梯会议室。(提前十分钟进场)
2.辅导内容:《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由中共中央党校原教育长李兴山主讲
3.学习要求: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相结合,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三中全会的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4.参会人员:厅机关、直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五、收看“党的生命线--中央苏区群众路线”电视片
1.时间、地点: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厅三楼多功能阶梯会议室。(提前十分钟进场)
2.主题内容:“群众路线的孕育产生”、“创造苏维埃新的工作作风”、“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建设真正的廉洁政府”、“人民是革命的力量源泉”
3.参会人员:厅机关、直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六、收看大型电视系列片《领航》
1.时间、地点:12月23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厅三楼多功能阶梯会议室。(提前十分钟进场)
2.主题内容:《领航》系列片分别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六个方面,全面展示福建省近十年来科学发展的辉煌成就
3.参会人员:厅机关、直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