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几个具体问题的说明

来源: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日期: 2014-01-14 16:0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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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央及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教育活动近期工作的安排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厅教育实践活动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组织“回头看”工作

根据督导组的要求,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厅活动领导小组12月2日印发的《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及时组织“回头看”的相关内容,认真组织好“回头看”,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逐项做出自我评价,对发现的新问题应纳入班子和个人的整改措施中,并将“回头看”活动的开展情况于1月20日前报厅教育实践活动办。

二、关于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机关各处室要以12月27日内网发布的厅党组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责任,进一步细化处室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达到预期的目标;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针对厅党组整改方案中的有关内容和民主(组织)生活会中群众提出的问题,紧扣支部、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查摆出的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班子整改方案,个人整改任务书,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研究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并报厅各督导联络组审阅后通过内网或公示栏等形式,将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情况向群众公开,让群众知道整改的措施、进度、时限,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

三、关于建章立制的要求

教育活动以来,各处室、单位相继修订完善了一些制度措施。根据省委活动办要求,各单位要把握制度建设工作重点,按照2013年9月22日印发的《关于报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材料的通知》中附件1《省直单位改进作风制度建设参考指南》(闽群组办〔2013〕6号)和本次通知中附件1《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13〕2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和厅制度建设计划要求,及时健全完善制度规定,同时要注意制度的配套衔接,避免重复,要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以制度机制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机关各处室新修订、完善的制度要及时报送厅教育实践活动办;直属各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相应的制度建设计划。

四、关于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工作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对照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工作的通知》(闽群组办〔2013〕18号)的文件精神(附件2),认真做好总结工作,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请群众点评,坚持开门总结;厅教育活动总结大会将于1月下旬召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的总结工作均安排在厅总结大会之后召开,总结报告应事前报厅各督导联络组审阅。

五、关于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按照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省档案局印发的《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闽群组办〔2013〕11号)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各种载体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文件、照片音像、电子文件材料等)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相关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需要报送至厅教育实践活动办存档的材料:

1. 处级以上党员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厅领导签字复印件)

2. 机关各处室整改措施,直属各单位班子整改方案、制度建设计划;

3.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教育活动总结报告;

4. 直属各单位教育活动实施办法及推进计划电子版。

 

所有报送材料需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报送存档。

                                       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