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月份教育实践活动安排的通知

来源: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日期: 2014-03-10 11:3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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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厅机关各处室、驻厅监察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活动办的有关工作要求和厅领导指示精神,现就三月教育实践活动安排明确如下:

  一、召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络员会议

  1.时间、地点:3月12日(星期三)下午3:00,厅十六楼第二会议室(提前十分钟进场)。

  2.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文件精神,对下一阶段教育活动进行部署,明确有关要求。

  3.参会人员: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产业协会、科学协会联络员。

  二、召开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动员会

  1.时间、地点:3月14日(星期五)上午9:00,厅十六楼第二会议室(提前十分钟进场)。

  2. 主要内容: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明确相关要求。

  3. 参会人员:厅活动办有关人员、环保产业协会、环境科学学会全体人员。

  三、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

  1.时间、地点:3月17日(星期一)上午8:30,厅十六楼第一会议室(提前十分钟进场)。

  2.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的建设和教育活动工作精神,讨论研究部署年度机关党的工作。

  3.参会人员: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支部书记。

  四、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

  1.时间、地点:3月17日(星期一)下午3:00—4:30,在厅三楼多功能厅(提前十分钟进场签到)。

  2.学习内容:《加强政府职能转变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由中央党校政法部公共管理教研室主任,黄小勇主讲。

  3.学习要求:各处室、单位要根据厅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把学习贯彻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科学安排,有机结合,按照《2014年全省环保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强化责任落实,扎实做好全年环保各项工作,为推进全省环保领域改革提供坚实保障。

  4.参加人员:厅机关、直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五、参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专题展

  1.时间、地点:3月24日(星期一)上午8:15,在厅一楼大厅统一乘车前往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榕城监狱,地址在金山工业区)。

  2.参会人员:厅机关,直属各单位尚未参观的处级干部。

  3.有关要求:根据省直纪工委要求,不得缺席,此次仍未参加者,请自行前往基地参观并签到。

  六、报送教育活动进展情况

  根据省委巡查组关于“一月一报”的要求,请各处室(单位)将厅教育活动总结后至3月25日止的活动情况综合于27日下班前上报厅活动办,内容包括:总结时间,好的做法、下步工作及建议、重点是整改措施推进情况。

  活动内容及时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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