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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二月份教育活动及党建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省委教育活动办和省直工委有关工作要求,现就一、二月份教育活动及党建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专题学习教育活动
1.时 间:1月份。
2.组织方式:以党组中心组、各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
3.学习要求: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14年度全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闽委组通〔2014〕109号)精神和省委督导组关于开好民主(组织)生活会的具体要求,厅党组、各支部要在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之前,分别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群众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等《通知》规定的学习内容,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党的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增强干事创业的责任心,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为开好民主(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二、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
1.时 间:1月26日~2月5日。
2.会议形式:厅党组、各党支部分别召开
3.有关事项:一是根据省委督导组安排,厅党组的民主生活会拟于1月26日左右召开,各支部民主(组织)生活会在厅党组民主生活会之后安排召开(截止2月5日前);二是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按照闽委组通〔2014〕109号《通知》要求的步骤和环节,认真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有关对照检查材料的格式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三、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1.时 间:1月中下旬。
2.活动要求:根据省直工委《关于开展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闽委工综〔2014〕67号)精神组织开展,请各支部书记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组织形式,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
3.参加人员:机关、直属各单位党支部书记。
四、组织走访慰问困难党员、职工活动
1.时 间:1月中旬~2月上旬。
2.组织方式:机关党委(工会)、直属各支部分别组织。
3.活动要求:根据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党员、职工工作的通知》(闽委工明电〔2014〕27号)要求,各支部要按标准如实按时(1月15日前)报送重点慰问对象,其他困难党员、老党员、困难职工,机关党委、直属各支部也要组织慰问工作,同时要结合工作走访挂钩联系点,慰问帮扶挂钩贫困户,各支部请于2015年2月1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慰问情况报送机关党委。
五、组织“我们的节日”——职工文体活动
1.时 间:2月上旬。
2.活动内容:为活跃机关文体生活,培育团结协作、敢拼会赢的良好作风,促进我厅精神文明建设,拟在新年期间组织团队拔河比赛,同时表彰2014年度全民系列文体竞赛活动获奖单位和个人(含参加省环保厅和省直机关的系列文体竞赛活动获奖者),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参加人员:厅领导、机关、直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六、有关工作安排
1. 做好节日廉洁自律工作。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闽直纪工综〔2014〕10号)精神,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严明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折不扣地遵守“六不准”,把压力传导到每位党员干部身上,确保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机关纪委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督查,对违纪者坚决予以查处。
2. 召开机关党委会议。根据工作安排,拟于2月上旬召开2015年第一季度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作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报2014年工作情况,研究日常党务工作和2015年党建工作意见。
3.组织观看反腐倡廉影片《老百姓是天》。根据省纪委、省直工委等8个部门联合发文(闽委宣联〔2014〕75号)精神,为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政作风建设,请机关、直属各支部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党员干部群众观看,并将参加人数及时报机关纪委。
活动详细内容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文件已挂内网。
联 系 人 :王 静 夏建斌
联系电话 :88367135 88367133 传真:88367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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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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