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学习教育及党建主要工作安排

来源: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日期: 2016-04-07 16:2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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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各处室、驻厅监察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省直工委有关工作要求,现就2016年四月份学习教育和党建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厅党组中心组学习会

  1.时    间:4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学习形式: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3.主要内容:按照省委要求,组织学习中宣部理论局编印的2016年通俗理论读物《全面小康热点面对面》,该书紧密联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密联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新要求,对如何坚持绿色发展、如何坚持协调发展等7个问题做出了深入浅出的解读阐释,既讲是什么又讲为什么,既讲怎么看又讲怎么办……

  4.参会人员:厅领导、中心组其他学习成员。

  二、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1.时    间:4月下旬起(实施方案另发)。

  2.总体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要突出正常教育,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用心用力,抓细抓实,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住日常、严在经常。要增强针对性,“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

  3.参加对象:基层各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

  三、组织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1、阶段时间:截止5月20日止。

  2、整改要求:根据省委巡视六组反馈意见和厅党组及各单位自查情况,结合“三严三实”查摆的问题,切实抓好阶段性整改工作,各处室(单位)对责任范围内整改的问题要逐一对照检查,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对整改推进不力的单位要讲清楚原因,厅巡视工作联络组将继续履行职责,对各处室(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处室(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请于5月15日前报厅机关纪委。

  3、参加人员:厅领导、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四、举办全国“两会”精神专题学习报告会

  1.时间、地点:4月22日(星期五)下午3:00—5:00,在厅三楼多功能厅(提前十分钟进场签到)。

  2.活动内容:由全国人大代表省环科院副院长张玉珍同志做专题学习报告,传达学全国“两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三五”规划精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断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努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进程中走前头、做表率,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

  3.参加人员:厅领导、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全体在职干部职工。

  五、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1.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活动。一是组织参观王荷波生平事迹展,学习传承王荷波同志的革命理想和崇高精神,作合格共产党员;二是在中国文明网等网站组织开展以“缅怀革命先烈,继承优良传统”为主题“网上祭英烈”活动,在网上献花,抒写感言寄语,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感恩、敬仰和追思,学习革命先烈的崇高品德。

  2.聘请省政府特约环保监督员。在民主党派中聘任省人民政府特约环保监督员,对促进地方政府依法履行环保职责,加强民主党派对我省各级政府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我省污染减排、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鉴于上一届省特约环保监督员任期已满,今年将继续聘任新一届人民政府特约环保监督员。

  3.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学习贯彻省政府廉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研究落实年度责任分工,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4.组织“一先两优”推荐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按照省直机关党工委有关通知精神,经厅机关党委会研究并报厅党组同意,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厅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各支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基层推荐工作。

  活动详细内容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 :王 静   夏建斌

  联系电话 :88367135  88367133   传真:88367133

  邮     箱 :jgdw@fjepb.gov.cn

  厅机关党委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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