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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监督作用 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
始终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维护和捍卫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和党中央权威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关键,也是当前最大的政治。纪委是政治机关,在维护和捍卫核心权威上要作表率,保证全党令行禁止。要把维护核心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紧跟紧随核心,坚决捍卫核心。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于不维护、不拥护核心的严格执纪,切实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要同破坏党中央权威的行为做坚决斗争,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特别是“七个有之”问题,敢于开刀、从严惩治,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到“五个必须”,保证政令畅通。要用好问责这个“杀手锏”,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都要严肃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对该问责不问责或问责不到位的要再问责。
积极践行“四种形态”,推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纪律严明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四种形态”是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具体举措,必须准确把握、有效运用。要常用第一种形态。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功夫下在平时,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小毛病,及时咬耳扯袖;对一般性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纠正偏差。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随时随地开展有“辣味”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红脸出汗”,防微杜渐。要善用第二、第三种形态。经常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情况,准确把握“树木”“森林”状况,坚持从严执纪与把握政策相统一,既要对违反“六大纪律”问题严肃查处,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紧紧扭住第四种形态不放松,继续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纯洁党风的“净化器”,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当前,抓作风建设首先要聚焦“四风”。要坚持抓常抓细抓长。要把作风建设时刻摆上位置、有机融入日常工作,抓节点与抓日常、抓巩固与抓深化相结合,反复抓、长期抓;要抓大不放小,“抓大”形成威慑,“抓小”养成习惯,点滴汇聚改进作风正能量,形成风尚、回归本元。要严查严惩不收敛不知止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天津市实施细则,紧盯重点人群、重要节点和不正之风新动向,对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露头就打,深挖细查,一律从严处理,越往后越严,严防反弹回潮。要着力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群众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中之重,着力加强民生扶贫领域政策、资金等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小官大贪”、侵吞挪用等突出问题,坚决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加大懒政怠政、不作为问题治理力度,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强化党内监督,促进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党内政治生活遭到破坏或不规范,与党内监督不到位有直接关系。加强党内监督,要抓好《准则》《条例》的贯彻执行,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用好巡视巡察这把利剑,发挥问责的倒逼作用。要抓好对《准则》《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准则》《条例》执行情况作为巡视巡察、纪律检查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抓具体、抓细节、抓日常,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成为广大党员党性锤炼、习惯养成的“大熔炉”。对检查中发现的打折扣、搞变通、恶意规避行为严肃查处,不搞法不责众和下不为例,坚决防止“破窗效应”。要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把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履责担当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硬任务刚性执行。采取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对班子检查与对个人考核相结合,特别是通过约谈督促、报告工作、严肃问责等方式,推动领导干部把责任落细落实。探索对同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的有效方式方法,破解同级监督难题。要发挥好巡视巡察监督的利剑作用。提高巡视巡察政治站位,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进行“政治体检”。着力在推动巡视整改上下功夫,开展巡视“回头看”,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督促整改任务落实。按照政治巡视标准推动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搞好有机衔接,形成一体化格局。要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形成责任追究闭环体系,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不正常的,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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