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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党建主要活动安排
根据厅“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党建工作推进计划,现就十一月份主要学习教育及有关活动安排如下:
一、组织党章、党纪、党规专题学习活动
1.时 间:11月至12月。
2.学习方式:一是厅集中组织学习动员,明确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的有关要求;二是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三是拟定12月中旬开展党章、党纪、党规以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关内容测试活动。
3.有关要求:根据中央印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通知》精神和省委、省纪委的要求:一是各党支部要在厅机关党委组织学习动员的基础上,认真抓好《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要通过多种形式,确保学习形成浓厚氛围;二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深悟透,模范遵守《准则》、《条例》要求;三要紧扣“四种形态”,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规定。
4.参加人员:全体党员干部。
二、开展查摆、整改不严不实突出问题
1.时 间:11月至12月。
2.活动内容: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进一步查摆整改不严不实突出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处级以上干部应持续实施边学边查边改,并在前一段查摆解决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重点针对一些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15条(另行通知)不严不实问题,深入进行党性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实施专题整改。
3.有关要求:查摆整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组织第四专题学习研讨会
1.时间地点:11月下旬,厅十六楼第二会议室。
2.研讨内容:交流“三严三实”第四专题即“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结合学习谷文昌精神,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研讨如何坚持用权为民,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推进工作,敢于担责、“为官有为”,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3.参加人员:全厅处级以上干部。
4.发言安排:厅领导、水处、辐射处、核应急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对外处、监察室、监察总队、废管中心、环评中心、应急中心、武夷山站、近海岸站(尽可能安排尚未发言的其他处级干部发言,发言时间不少于10分钟)
四、组织讲谷文昌故事教育活动
1.时 间:11月底。
2.活动主旨:教育活动结合第四专题主题,突出以谷文昌为标杆,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如何传承和弘扬谷文昌精神,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认真学习谷文昌同志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艰苦奋斗的良好作风、致力发展的实干精神和清廉无私的优良品格。
3.活动要求:以支部为单位,各选送1-2名选手参加竞赛。11月15日前把讲谷文昌故事的名称和参赛人员名单报送到厅文明办。谷文昌故事可在省直工委和厅机关党委编印的“四有干部谷文昌”书中自选,讲述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人数、形式不限。
五、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1.组织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工作。根据省直工委要求,为增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法治意识,拟于本月下旬组织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活动,从而提高服务能力和履职本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开展全民健身系列竞赛活动。拟定于10月—12月期间举办的“共筑中国梦·建设新环保”主题全民健身系列竞赛活动已组织了报名工作,根据厅领导指示,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机关各处室不得缺席,尚未报名的请再次报名(项目自选),其他各支部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要积极组队参与,届时,组委会将对各支部参与情况予以通报。
3.组织书画展和党建课题研究活动。一是拟定于11月份组织的全省环保系统开展以“共筑中国梦、建设新福建、新环保”为主题的书画展览活动,报送作品时间延期至11月15日,请各单位抓紧时间报送;二是我厅作为省直党建第四课题牵头单位,组织研讨关于机关纪检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请各支部纪检干部按有关党建工作及课题要求,结合实际撰写研讨文章,并于11月底报厅机关纪委。
活动详细内容及要求,另行通知。
联 系 人 :王 静 夏建斌
联系电话 :88367135 88367133 传真:88367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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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综合组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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