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保厅关于举办2012年全省环境监察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日期: 2012-07-16 09:1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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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环保厅关于举办2012年全省

环境监察培训班的通知

各设区的市环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监察人员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促进执法效能提升,根据环境监察人员持证上岗、岗位培训的有关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第一批培训办班计划的通知》(闽人发〔2012〕77)精神,我厅定于7—8月在福州举办两期全省环境监察机构岗位培训班。现就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环境行政处罚、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污染源自动监控、污水处理技术介绍等内容。

二、培训对象

1.参加2012年全省环境监察人员远程岗位培训班且学习达到40学时的学员。

2.全省尚未取得环境监察执法证或取得执法证但培训已满五年的在编环境监察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地点:福州市梅园快捷酒店(三角井附近,省公安厅斜对面)

培训时间:

第一期:7月22日报到,7月23日-7月24日授课、考试;7月25日报到,7月26日-7月27日授课、考试。

第二期:7月29日报到,7月30日-7月31日授课、考试;8月1日报到,8月2日-8月3日授课、考试。

四、有关要求

1.培训人员请自带《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2.请参加培训人员填报《环境监察执法证申请表》(附件2)并盖章,县(市、区)参训人员须由设区市级环保部门审核盖章,申请表上粘贴一寸彩照2张。各地应安排专人将考试合格人员的相关信息及时在全国环境监察执法证管理网上填报完整,经核准,统一颁发环境监察执法证。

3.请各地按照名额分配表(附件1)的人数合理分配参加培训,请勿超员。

4.培训委托福州梅园快捷酒店承办,省环境监察总队协办监督。报到时收取培训费每人310元,住宿费、交通费自理。(需带身份证办理住宿)。

五、联系人及电话

省环境监察总队:林童、江楷灵

电话:0591-88367365

传真:0597-88367368

附件:1.2012年度环境监察机构岗位培训名额分配表

2.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申请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年7月16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