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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日期: 2013-01-07 20:33 点击数:
霞浦县环保局: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1〕97号)要求和你局的申请,12月25日,我厅组织对霞浦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进行了验收考核。经实地核查,确认霞浦县环保局通过2012年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三级达标验收。请你局按照省环保厅验收组的验收意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继续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成果,不断提高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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