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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城市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城市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办〔2013〕44号)的要求,我厅制定了《福建省城市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及信息报表报送我厅(含电子版)。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志辉(省环境监察总队)
电话:0591-88367372 传真:0591-87762235
电子邮箱:fjepist@163.com
附件:1.福建省城市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2.全省城市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信息表
3.全省城市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情况汇总表
4.全省城市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情况明细表
5.全省城市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改情况汇总表
6.全省城市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改情况明细表
7.河流型集中式饮用水源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