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拟申请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月21日-2月3日。若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联系电话:0591-88367075(兼传真),电子邮箱:gtc@sthjt.fujian.gov.cn。
一、单位名称:福建龙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龙岩市新罗县曹溪镇中甲路南山盂。
三、设施地址: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镇中甲路芦田底旋窑Ⅲ线厂区内。
四、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邱志新,13850663722。
五、经营废物类别:
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HW04农药废物、HW05木材防腐剂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7热处理含氰废物(不含336-005-07)、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6感光材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不含336-060-17、336-067-017、336-068-017、336-069-17、336-101-17)、HW22含铜废物、HW24含砷废物、HW32无机氟化物废物、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仅限092-003-33)、HW34废酸、HW35废碱、HW37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38有机氰化物废物(不含261-064-38、261-065-38)、HW39含酚废物、HW40含醚废物、HW46含镍废物、HW47含钡废物、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不含091-002-48、321-030-48)、 HW49其他废物(不含309-001-49、900-044-49、900-045-49)、HW50废催化剂(不含251-016-50、251-017-50)。与原许可证核定经营类别保持一致。
六、核准经营方式及规模:收集、贮存、处置24200吨/年,其中,HW11类4900吨/年,HW17类6100吨/年,HW02等其余26类13200吨/年。
七、核定经营有效期为5年。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