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环保部《关于印发〈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考核管理规定〉的通知》(环发〔2013〕13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本地区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工作,加强对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的引导和监管,积极推进有机食品的发展工作。
二、要认真研究,协同有关部门提出推进本地区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的工作措施和扶持政策,推动农业产业化示范工作,逐步提高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农产品种植(养殖)面积比重。
三、要认真总结,积极推广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及时向我厅反馈相关工作进展和意见建议,做好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和申报工作。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