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部办公厅: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表彰办法(暂行)>的通知》(环发〔2015〕69号)以及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推荐工作的函》(环办函〔2015〕954号)要求,我厅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市、县开展申报工作。
各地严格按照《评选表彰办法》中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初步筛选推荐了一批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经专题会议研究,现提出我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最终候选名单及排名顺序如下:
(一)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2个)
1.长泰县环保局;
2.永春县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
(二)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3名)
1.张元明(中共泰宁县委书记);
2.林群慧(马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3.许亚品(厦门市环保局生态处处长)。
以上推荐候选的纸质申报材料另行寄送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陈良圣,0591-88367160,15860837058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委员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