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全省各地深入实施《福建省“十三五”生态省建设专项规划》(闽政办〔2016〕44号),持续推进生态省细胞工程建设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经我厅组织考核验收、公示、审定,龙岩市武平县已经达到《福建省级生态县(市、区)创建考核验收管理工作意见》(闽环保然〔2012〕6号)规定的省级生态县考核指标要求,决定授予其“省级生态县”称号。
希望被授予称号的地区武平县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充分发挥生态县的典型引领作用,努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我省建设国家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试验区做出新的贡献。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各设区市环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 源局。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