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6年第二批10家省级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通知

来源: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日期: 2016-06-09 08:0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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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环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为切实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作用,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管,近期我厅会同地方环保部门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发现了一批自动监控设备弄虚作假、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问题。依据《福建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现将此次检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福建馥华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列为今年第二批省级挂牌督办案件(名单详见附件),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严格案件查办,限期整改到位。责成有关地方环保部门对挂牌督办企业依法严厉查处。对涉嫌篡改、伪造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以及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同步移送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对擅自拆除、闲置、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施,以及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依法严肃处理。责令挂牌督办的企业立即整改存在的环境问题,规范运行自动监控设备,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有效。

二、组织现场核查,依法申请解除。有关地方环保部门要认真组织对申请解除挂牌督办企业的现场核查,确保相关环境违法问题处罚到位、移送到位、整改到位。对已查处并完成整改符合解除挂牌督办条件的,要及时向我厅提交解除挂牌督办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三、强化督查督办,严格责任追究。我厅将加大督办力度,适时组织对本批省级挂牌督办案件查处和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以及未履行监管职责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照《福建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   郑春健

电  话:0591-88367356  

传  真:0591-87411168

邮  箱:jks@fjepb.gov.cn

 

附件:福建省2016年第二批省级挂牌督办名单及督办要求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