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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 _ 生态环境厅文件 _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索 引 号: FJ00202-2500-2020-00060
  • 文号: 闽环辐评〔2020〕2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生成日期: 2020-04-29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批复福建宁德崇儒500千伏变电站4号主变扩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 2020-05-18 16:23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福建宁德崇儒500千伏变电站4号主变扩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结论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的评估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前提下,我厅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环保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工程建设内容

宁德崇儒500千伏变电站位于宁德市霞浦县崇儒畲族乡半路张村拟在变电站原有围墙内预留场地建设本期工程本期扩建11000兆伏安主变(#4主变),新增260兆乏低压并联电容器,新增500千伏220千伏进线间隔各1回。

三、在项目建设及运行中,你单位应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减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变电站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相关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小于4千伏/米、工频磁感应强度小于0.1毫特斯拉。

(二)变电站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站界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三)变电站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变电站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四)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单位要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我厅委托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开展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请你单位在项目环评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复的环评报告书送上述单位,并依法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0429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改委、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建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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