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环境监测中心站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3-04-01 14:54

  

  单位职责: 承担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属于省级考核事权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要求做好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应急监测和预测预报等工作;对地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监测质量核查;承担九龙江流域内跨设区市河流断面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信息汇总、综合分析等技术工作;按要求开展省内近岸海域的生态环境监测;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92-223307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办公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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