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责:承担宁德市行政区域内属于省级考核事权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要求做好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应急监测和预测预报等工作;对县(市、区)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监测质量核查;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93-299525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办公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塔山路3号建发大厦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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