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于1月27日在福州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部署,总结2021年工作,安排部署2022年重点任务。厅党组书记、厅长许碧瑞出席会议并作《凝心聚力 真抓实干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坚强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围绕生态省建设,融入并服务新发展格局,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督察整改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以党政目标责任书压紧压实属地和部门生态环保责任,以执法监管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以整治风险隐患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以“生态云”助力环境治理现代化转型,以深化改革创新巩固和拓展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成果,取得良好成效。
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定优良。九市一区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99.2%,主要流域优良水质比例97.3%,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85.2%。森林覆盖率66.8%。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居全国前列;新增8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市)、2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个生态治理示范点分别入选全国“美丽河湖”“美丽海湾”案例,绿盈乡村覆盖面达70%以上,长汀水土流失治理成为全球生态修复典型。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有力有序推进,取得明显进展;全省生态环境信访投诉量同比明显下降。省环境监察总队党支部获评“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厦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傅冰洁同志入选全国“最美公务员”。
会议强调,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之年,也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的开局之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再接再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拓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按照“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要求,牢牢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生命线,坚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和拓展生态环境保护成果,稳住和力争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维护和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做到守好生态“高颜值”,服务生产“高质量”,惠民生活“高品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强调,落实好2022年工作,要紧盯六大任务、用好六项举措、强化六个保障。
紧盯六大任务
一是以守护绿色福建“名片”为目标,更好更实更精准推进生态省建设。加强与各地各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履职担当,落实好“十四五”生态省建设专项规划;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省建设布局,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对标美丽中国示范省目标,谋划好美丽福建建设。
二是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加快建设洁净福建清新福建。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坚持蓝天、碧水、碧海、净土保卫战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改善环境质量、增加环境容量。
三是以促进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为己任,主动融入并全力服务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实行项目统一协调机制、项目预审服务机制、项目跟踪服务机制、项目联络服务机制,自觉把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改进并优化服务方式,创新并提升服务能力,巩固并拓展服务成果,在服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中发挥更务实、更高效的作用。
四是以项目带动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化为载体,努力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实践路径。聚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化目标,加强政策措施研究;围绕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加强生态环保项目策划推进;凝聚各领域各方面生态环境保护力量,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库;通过项目带动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五是以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生态环境问题为突破口,坚决整治影响民生和发展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专业化推进海漂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聚焦危害群众健康的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和噪声废气扰民、黑臭水体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持续完善环境信访体制机制,切实做到民有呼、我有应、事有办、忧有解。
六是以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全面排查整治影响和制约生态环境安全的风险隐患。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打好危险废物环境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战”,下好严防环境风险“先手棋”,提升生态环境应急能力“金钟罩”,筑牢核与辐射安全“压舱石”,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环保“防护网”,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安全。
用好六项举措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充分用好督察这个制度和抓手,以最坚决态度、最有力举措、最严明纪律,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问题不解决绝不松劲、解决不彻底绝不放手。
二是党政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发挥责任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党政同责”和有关部门“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压到位。细化分解主要任务,落实到各地具体工作中,使之成为硬任务、硬指标、硬约束。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发挥牵头抓总的统筹协调作用,实行定期调度、通报、预警、督办等制度,推动各级各部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
三是项目工作法。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结合我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各个专项规划部署的重点任务,持续谋划、生成、落地、实施一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构建项目从策划、到前期、到建设、再到投运的全流程推进模式。
四是执法监管。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等专项行动,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推进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双百”检查任务;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扩展执法正面清单范围;持续深化环境信用动态、约束评价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非现场监管,提高远程发现问题能力。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加强县级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
五是改革创新。聚焦瓶颈制约,加大深层次、根源性改革力度,持续谋划改革措施;聚焦系统集成,加强要素协同、区域协同、部门协同,持续提升改革成果;聚焦示范引领,进一步提炼总结,把具体做法、具体案例提升为制度模式,持续推广改革经验。
六是正向激励。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拓展激励领域,优化激励方式,突出工作实绩,坚持典型引路,健全容错机制,增强激励措施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强化六个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各方面,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动力;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大力选拔使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二是强化作风保障。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转变作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为基层减负;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形成“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的良好风气。
三是强化法治科技保障。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环境执法监管等工作中成熟的经验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健全我省生态环境法律体系。
四是强化监测保障。坚持生态环境监测科学严谨规范,用好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的相关监测数据,确保数据“真、准、全”;深入实施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切实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统筹发挥省市县三级监测站的作用,不断提升环境监测队伍的整体专业技术水平,打造环保铁军“先锋队”。
五是强化资金保障。解放思想,拓展思路,积极谋划多渠道争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来源;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把更多资金聚焦于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任务、保障和改善民生、补齐短板弱项等,提高财政资金的指向性、精准性、有效性。
六是强化社会保障。主动沟通汇报、加强协调联动、强化调度统筹,汇聚省直各部门、各市县区、全社会各个方面力量,凝心聚力、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在生态环境科技、宣传、教育、信访、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等方面,牵头建立统筹协调联动机制,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齐心协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会议还对岁末年初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环境应急值守等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强调,要服务和促进一季度经济建设“开门红”,提前行动、靠前发力,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助力全省第一季度经济建设。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人物同防”不松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要做好两节期间环境质量保障,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有效应对环境突发事件;认真抓好饮用水源地巡查、烟花爆竹燃放污染防控,确保水、大气环境质量优良。要筑牢党风廉政防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要思考谋划全年工作具体落实,对标对表2022年工作重点,及早安排,抓紧落实。
会上,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会议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洪平主持。厅党组成员黄书林、杨新坚、郑培华、徐威、郑彧、陈明义、张玉梅,厅领导郑志忠、陈维辉、秦明出席会议。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厅机关各处室、第一专员办及驻厅纪检监察组四级调研员职级以上干部,在榕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部门,厅直属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第二、第三专员办四级调研员职级以上干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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