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于2023年5月31日联合发布公告,公布新修订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包含:
第一条 关爱生态环境。 第二条 节约能源资源。
第三条 践行绿色消费。 第四条 选择低碳出行。
第五条 分类投放垃圾。 第六条 减少污染产生。
第七条 呵护自然生态。 第八条 参加环保实践。
第九条 参与环境监督。 第十条 共建美丽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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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于2023年5月31日联合发布公告,公布新修订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包含:
第一条 关爱生态环境。 第二条 节约能源资源。
第三条 践行绿色消费。 第四条 选择低碳出行。
第五条 分类投放垃圾。 第六条 减少污染产生。
第七条 呵护自然生态。 第八条 参加环保实践。
第九条 参与环境监督。 第十条 共建美丽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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