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排名(2023年1-11月)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3-12-29 16:03

  2023年1-11月,全省近岸海域235个国省控监测点位,按照面积法评价,优良面积水质比例89.1%。沿海各设区市近岸海域优良面积水质比例,分别为:莆田96.2%、泉州94.5%、漳州94.3%、福州85.6%、厦门84.2%、宁德79.1%。平潭综合实验区所辖近岸海域面积相对较小,暂不参与市级行政区水质排名。沿海各设区市、县(市、区)和重点港湾海水水质排名情况如下(详见附表)。

  2023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排名情况

       排 名

地 区

1

2

3

4

5

6

7

8

9

10

设区市

(自优排序)

莆田

泉州

漳州

福州

厦门

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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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

(自优排序)

秀屿区

漳浦县

晋江市

平潭综合实验区

东山县

惠安县

石狮市

泉港区

长乐区

龙海市

后10名

(倒数排序)

洛江区

福安市

马尾区

蕉城区

涵江区

海沧区

集美区

荔城区

罗源县

云霄县

重点港湾河口

前5名

(自优排序)

深沪湾

湄洲湾

东山湾

兴化湾

旧镇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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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5名

(倒数排序)

沙埕港

三沙湾

闽江口

福清湾

诏安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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