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近岸海域水质状况(2025年春夏季)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5-10-10 13:43

  一、全省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2025年春夏季,全省近岸海域水质状况如下:按照面积法评价,国控点位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96.6%,各类水质比例如下:一类占87.4%,二类占9.2%,三类占1.1%,四类占1.2%,劣四类占1.1%;国省控点位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为96.3%。按照点位法评价,国控点位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82.4%,国省控点位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为83.0%。

2025春夏季全省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二、全省海湾(湾区、岸段)海水水质

  2025年春夏季,全省海湾(湾区、岸段)各类水质状况比例如下:优的占60.0%,良好的占17.1%,一般的占11.4%,差的占8.6%,极差的占2.9%。

  三、沿海设区市海水水质评价

  2025年春夏季,沿海设区市优良(一、二类)水质相对较好的是莆田、泉州、福州。

  四、沿海县级行政区海水水质评价

  2025年春夏季,海水水质相对较好的县级行政区分别是:平潭综合实验区、泉州南安市、泉州泉港区、漳州诏安县、福州长乐市、漳州东山县、莆田秀屿区、泉州惠安县、泉州晋江市、福州连江县;相对较差的县级行政区分别是:泉州洛江区、宁德福安市、厦门海沧区、厦门集美区、福州马尾区、宁德蕉城区、漳州云霄县、莆田涵江区、莆田荔城区、厦门思明区。

  备注:

  1.全省从北往南共划分35个海湾(湾区、岸段)管控单元。

  2.平潭综合实验区所辖近岸海域面积相对较小,暂纳入县级行政区海水水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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