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地表水水质考核办法(试行)》(闽政办〔2016〕23号),现将全省2020年11-12月双月水质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列入双月考核的96个断面中,83个断面达到考核要求,13个断面未达考核要求;监测的114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到考核要求。
二、排名前十位的县(市、区)
双月考核水质排名前10位的县(市、区)分别是:大田县(第1)、长汀县(并列第2)、漳平市(并列第2)、清流县(并列第4)、永春县(并列第4)、泰宁县(第6)、将乐县(并列第7)、宁化县(并列第7)、南安市(并列第7)、浦城县(并列第7)。
三、排名后十位的县(市、区)
双月考核水质排名后10位的县(市、区)分别是:仙游县(第66)、石狮市(并列第64)、晋江市(并列第64)、泉港区(第63)、连江县(第62)、光泽县(第61)、福鼎市(第60)、莆田市辖区(荔城区、城厢区和涵江区,第59)、漳州市(芗城区和龙文区,第58)、松溪县(并列第56)、尤溪县(并列第56)。
四、未达到考核要求断面具体情况
13个断面(主要流域断面11个,小流域断面2个)未达到国家及我省考核要求。其中,11个主要流域断面分别是:福州市闽侯大樟溪口,漳州市上坂,泉州市南安霞东桥、晋江杏坂水闸,三明市尤溪拥口大桥,莆田市仙游园头桥,南平市建瓯七里街、松溪梅口、邵武和顺(考核光泽县)、古田黄田(考核延平区),宁德市闽清雄江(考核古田县)。
此外,小流域断面福州市连江牛溪陀市桥、罗源县花园溪未达Ⅲ类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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