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流域水质状况
2025年1-9月,全省主要流域总体水质为优,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100%,Ⅰ~Ⅱ类水质比例78.1%;国控及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100%,其中Ⅰ~Ⅱ类水质比例79.5%,各类水质比例如下:Ⅰ类占4.3%,Ⅱ类占75.2%,Ⅲ类占20.5%,无Ⅳ类、Ⅴ类水和劣Ⅴ类水。

2025年1―9月全省主要流域水质状况
2025年1-9月,全省主要流域总体水质相对较好的是:交溪、闽江、九龙江。
二、城市地表水水质状况评价
2025年1-9月,设区市主要流域水质相对较好的是:南平、三明、宁德。设区市小流域水质相对较好的是:南平、三明、龙岩。
2025年1-9月,地表水水质相对较好的县级行政区分别是:武夷山市、泰宁县、光泽县、将乐县、德化县、政和县、邵武市、明溪县、建瓯市、建阳区。地表水水质相对较差的县级行政区分别是:晋江市、泉港区、平潭县、龙海区、漳浦县、云霄县、福清市、长乐区、东山县、惠安县。
备注:
1.纳入县级行政区地表水水质评价的包括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全省62个县级行政区(40个县、11个县级市,地理位置相对独立的11个市辖区)。其中,平潭综合实验区因涉及流域少,暂参与县级行政区水质评价。地理位置相对独立的11个市辖区为:福州长乐区、漳州龙海区和长泰区、泉州泉港区、三明三元区和沙县区、龙岩新罗区和永定区、南平延平区和建阳区、宁德蕉城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27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