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开始,为加强对自然保护地(重点是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内突出环境问题的查处与整治,生态环境部联合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已经连续2年开展了“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全面排查自然保护区以及长江经济带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已取得阶段性的成效,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开发势头得到遏制,违法违规问题点位正在按照整改方案和进度有序整改中。4月18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部党组(扩大)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和2019年工作安排。根据部署,今年,南京所将认真做好“绿盾2019”专项行动的技术支撑与服务工作,重点关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采石采砂、工矿建设、核心区缓冲区旅游设施和水电设施等四类问题以及长江经济带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内采矿(石)、采砂、设立码头等八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现将生态环境部官网原文重点摘录如下:
4月18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部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情况通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2019-2020年推进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生态环境部咨询机构改革方案》以及“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和2019年工作安排。
会议认为,建立并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举措。强化督察纪律规矩,对于依法依规开展督察、不断规范督察行为、树立督察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新修订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政治建设,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有关规定,既体现党中央的新部署,又落实党中央的新要求。生态环境系统尤其是督察队伍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牢把握督察的政治方向,做到思想上更加清醒、政治上更加坚定、行动上更加务实。在督察工作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时刻做到廉洁自律,坚决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时刻关注督察作风建设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出更高更严的新要求,不定期修改完善督察纪律规定。
会议指出,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生态环境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严肃查处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行为,为自然保护地竖起一道坚强盾牌。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紧盯不放,敢于动真碰硬,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督促问题整改到位。要健全长效机制,将强化监督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转化成日常监督和执法的制度机制。2019年要进一步聚焦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采石采砂、工矿建设、核心区缓冲区旅游设施和水电设施等四类问题以及长江经济带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内采矿(石)、采砂、设立码头等八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加强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翟青、赵英民、刘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党组成员吴海英,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庄国泰出席会议。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列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部机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来源:生态环境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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