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普法|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联合海沧生态环境局 积极开展中小型企业普法培训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 时间:2023-08-29 14:15

  8月24日,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联合海沧生态环境局组织海沧区重点排污单位召开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普法培训会,共有38家中小型企业参加培训。执法人员对 《解释》的制定背景、起草的主要考虑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对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处理规则、认定规则、政策把握以及非法处置进口固废的升档量刑进行了学习。与会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和沟通。

  培训要求,各危险废物重点管理单位要从危废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抓好规范管理,不可高压红线;各在线自动监控重点管理单位要按照在线监测系统相关技术规范,健全自动监控管理制度,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真实有效传输。

  通过宣传培训,让辖区重点企业充分了解“两高”依法严惩环境污染犯罪,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立场。有助于企业对对环境污染犯罪的认识,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从而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助于各相关部门更好地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和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提高社会治理的效率和公信力。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工作要求,坚持严的主基调,扎实开展“双打”行动,不断提升科学、精准、依法治污水平,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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