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福建省 江西省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合作协议》《福建省南平市 江西省抚州市跨省边界区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工作成果,进一步落实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维护两地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2023年11月9日,福建与江西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信江流域跨省边界区域上下游环境执法行动。福建省光泽县陈征副县长和江西省资溪县郑长泽副县长参与联合执法行动。
图为两省执法人员现场开展执法检查
图为执法人员使用无人机巡查开展非现场执法
两省三级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对信江流域基本情况和污染源、风险源分布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对重点污染源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执法人员采用现场检查和无人机巡查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查看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华桥乡某孵化厂(污水处理厂)和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某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水排放情况,深入摸排可能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及时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同时,执法人员在两省流域交界处查看了国控葛坪桥断面流域水质状况。
随后,两省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在江西省抚州市资溪生态环境局召开会商协会议,针对拓宽两地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执法渠道、加强沟通协作达成了共识。双方表示一要提高认识,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协同配合,多交流、多学习,互助互协,建言献策;二要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定期联席会议,组织开展跨流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逐步细化联动工作机制;三要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合作,共同开展全流域“一河一图一策”编制工作,让流域监管“锦上添花”。
光泽县与资溪县山水相依,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有效消除了生态环境监管盲区,延伸了监管范围,深化了两地交流合作,双方形成合力,通过全过程、多层次开展共查共治,有力保护相关流域生态环境,维护了两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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