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执法大练兵活动补短板、强基础、激活力、抓落实的“指挥棒”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高位部署、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凝练实战练兵成果,不断击响执法“奋进鼓”,跑出练兵“加速度”,为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贡献执法力量。
一、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练兵组织
周密谋划部署。我局成立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研究推进、审定下发大练兵工作方案。同时,我局与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三部门联合开展全市技能比武活动,并将活动纳入“宁德市系列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范围。
创新练兵模式。为全力打造“纪律严明、本领高强、作风优良、勇挑重担”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主力军,10月12日-13日,我局在周宁举办2023年宁德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竞赛活动分为队列方正会操、仪器操作培训、理论知识考核与实际操作考核四项内容,并首次将红外热成像仪、手持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等新式装备应用、案卷评查工作等纳入比武考核。来自10个县(市、区)的30名执法尖兵同台竞技,共产生团体一、二、三等奖6个以及个人一、二、三等奖13名。全市执法人员坚持练业务与练作风相结合,练技能与练斗志同推进,充分展现了各县(市、区)环保铁军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强化激励表彰。四部门联合对6个先进集体和13个先进个人进行市级大练兵活动专项工作通报表扬。1个先进集体获评“宁德市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1名执法人员获评“宁德市金牌工匠”称号,1名执法人员获评“宁德市数字工匠”称号,3名执法人员获评“宁德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加大宣传力度。全年共上报执法大练兵典型案例34件,其中被“中国环境监察”微信公众号采纳1件,被“中国环境”微信公众号采纳2件,被“中国环境报”采纳1件,被“福建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采纳8件,被“闽东日报”采纳7件,其他由市局平台发布2023年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二批、扬尘整治典型案例二批、静夜守护典型案例一批。
二、紧扣主责主业,凝练练兵成果
保持精准执法力度。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问题的精准执法,2023年1-10月,全市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64件,罚款金额达1641.36171万元,录入移动执法系统四个配套办法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32件,其中办理查封扣押10件,移送拘留17件,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件。
延伸行刑衔接深度。发挥部门执法合力,增进工作互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畅通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渠道,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提升执法效能。5月,组织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庭审观摩暨2023年生态环境法治培训。6月,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两法衔接工作座谈会,分别就生态环境两法衔接中三大方面进行深入讨论,并结合各自责任范围细化展开,形成共识。8月,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对屏南县路下乡灵峰村羊场污染环境案申请省厅联合挂牌督办。目前,已向公安部门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件,成效明显。
打造审慎执法温度。推进服务型执法、柔性执法,致力为我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赋能增势。2023年,全市纳入正面清单内企业189家,实施轻微不予处罚案件8件、免予罚款约127万元,进一步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特别的是,市局本级向省里报送“周宁县富鼎精密铸造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免予处罚案”入选福建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3年第七批典型案例(轻微免罚)》与中国环境监察微信公众号《10个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提高案件质量精度。建立宁德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家库,将宁德市生态环境系统的24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执法工作经验丰富的骨干作为案卷评查专家纳入,并充分调动市级案卷评查专家资源,每周进行省级案卷评查工作,目前共评查案卷八批次70余件。2023年8月,我市开展第一轮市级案卷评查,共评查案卷36份,及时沟通反馈整改,有效持续提升了各县(市、区)案卷质量。
三、推动重点工作,提高练兵效能
严查弄虚作假,整治走深走实。为深入推进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整治工作,我局成立全市专项整治协调机制,聚焦环评文件编制、环境监测、设施验收等领域,全面查摆监管漏洞、转变管理方式,严厉整治环境咨询、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产生了有力的震慑作用。截至2023年11月,全市共查处第三方弄虚作假案件数7起,下达处罚决定书7份,处罚金额81.6869万元,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数2起。
自动监控检查,形成部门联动。我局联合市检察院、公安局印发《关于开展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宁市环支队〔2022〕24号),重点核查第三方监测单位是否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出具文件存在重大失实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为主要手段逃避生态环境监管的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计开展涉自动监控企业现场检查110家次,共计办理自动监控相关案件11 件,处罚金额80.2664万元,其中未安装联网自动监控设施案3件、超标排污案2件,发现重点排污单位及第三方单位存在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2件。
整治扬尘污染,形成监管合力。我局以点题整治工作为依托,从源头发力,精准施治着力抓好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整治城市扬尘污染问题 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工作方案》,并联合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等五部门分领域组织开展城区扬尘问题集中整治。截至9月底,全市共开展各类扬尘敏感点位执法检查3273家次,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243个,行政处罚112件,处罚金额29.46万元,并将72个重点问题纳入清单管理,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全市共收到扬尘投诉82件,均及时办理、积极回应,按期办结率100%,满意率超过96%。
四、结合专项执法,注重练兵实战
一是积极开展排污许可专项。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的形势要求,全市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384 家次,并依托生态云执法排污许可专项检查表,围绕是否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情况,台账记录及报告执行情况开展全方位检查,重点对排放口规范化建设、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无组织排放控制等要素是否符合条例规定进行核实。对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环境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8起、处罚金额33.6991万元。
二是严厉开展打击危废专项。根据”两打“行动工作部署,联合检察院、公安机关,通过核实涉危废投诉举报和信访案件等线索,并以现场勘察、查阅环评和验收材料、检查台账、转移联单等方式进行全面排查。全市办理危固废行政处罚案件22件、处罚金额239.62114万元,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移送公安机关4件。
三是加强自然保护区执法联动。为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加强自然保护区执法监管协同配合,联合市林业局等5部门拟印发《宁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协作联动工作办法》,严厉打击在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目前全市查办3例自然保护区环境违法行为案件。
四是深化清水蓝天监督帮扶。联合公安机关继续开展“清水蓝天”监督帮扶,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851人次,检查企业572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0件,截至目前已作出行政处罚26件,处罚款126.9854万元(含已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案件),办理“四个配套”办法移送拘留5件,取缔关闭5件,责令改正83件。其中,省“清水蓝天”交叉执法监督帮扶工作组入驻我市开展两轮次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179家,交办环境违法违规问题128家,其中依法调查处理67家、责令整改61家,上述交办问题均已转各县级局依法进一步核实处理,并督促企业积极落实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积跬步以致千里。我局将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攻坚克难,奋勇向前,为守护人民群众的碧水蓝天和推动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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