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委)、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交通与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福建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2026—2027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林业局
2026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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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委)、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交通与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福建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2026—2027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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