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采购实验室试剂、耗材意向供应商项目公告
来源: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时间:2024-07-24 18:05

  一、项目概况

  为了保障我站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中日常实验及相关监测任务的正常运行,需采购相关实验试剂、耗材。现对采购实验室试剂、耗材意向供应商项目进行报价邀请,在供货商需满足我站实验室试剂纯度、耗材参数及质量的前提下,以筛选1名总额合计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项目意向供应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诚邀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1.项目名称:采购实验室试剂、耗材意向供应商项目(采购编号:FJHJJC[YB]2024010)。

  2.项目预算合计总额为人民币48万元(分项报价,合计总额超过预算为无效报价)。

  3.项目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38号。

  4.服务期限:1+1+1(合同期壹年,每年经我站考核合格可续签最多贰年)。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实验耗材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1、化学试剂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2、玻璃器皿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3、项目合计金额详见附件4。

  报价一览表分为:表1实验耗材、表2化学试剂、表3玻璃器皿。附件中的实验耗材、化学试剂和玻璃器皿的数量为预估数量,采购人有权就附件中的任何一项品目、规格和数量进行调整,最终按实际采购的品目、数量和规格进行结算(报价三年内不予变动)。

  三、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非法人参与必须提供); 

  4.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有附页必须提供);

  6.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二类、第三类,若有附页必须提供);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未满足以上招标资格要求以及未响应文件中采购内容及技术服务要求的应标人,将被视为无效应标人。

  四、服务要求

  1.《报价一览表》中仅包含一般采购的试剂、耗材品目,表中未列出的试剂、耗材亦有可能采购。中标人提供报价(需按照已报价的相似试剂、耗材规格市场价同样折扣比例提供)。投标人应接受临时采购要求,按本次要求标准提供优质服务。需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在接到采购要求后需在24小时内响应;如遇紧急情况需在2小时内进行采购服务;若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投标人也应配合采购人在指定时间内进行采购服务;所产生的配送服务费由中标人自理。若遇到无法按时完成的情况,应征求采购人的同意,并提供解决方案。 

  3.如遇采购人临时换货、退货情况,保证物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条件下,投标人无条件同意退换货服务;若是投标人发错、漏发或者运输途中造成的损坏,投标人应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运费,并及时将物品重新送达。需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根据采购要求,配送到指定地点,如有耗材需要进行安装调试的要提供相应服务,需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提供的物品质量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且为未拆封、原装的正品,需提供承诺函。

  6.采购人会对试剂、耗材做实验验收,如有出现试剂、耗材质量不达标等其他问题,所引起仪器故障等,投标人须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需提供承诺函。

  7.试剂、耗材验收后,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试剂、耗材有损坏变质的(供货方引起的),中标人应负责更换,如不能更换应退回全额货款,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需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须提供2份试剂、耗材相关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正式增值税发票、配送清单。  

  五、验收标准

  试剂、耗材到货后,采购人可组织中标人、实际使用人共同验收,验收内容主要根据采购清单对化学试剂、实验耗材等在外观、型号、规格、数量、参数等方面按要求验收,采购方应在采购清单中记录并签字确认。试剂、耗材经实验验收确认,才算最终验收。在实验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试剂、耗材存在质量问题、损坏等情况,采购方有权提出退货及换货要求,中标人应无条件同意退换货服务。

  六、评审标准

  1.评标要求3家及以上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方可组织评审,否则按照流标处理。

  2.本次采购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采购人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小组进行评标。

  3.符合招标文件资质及服务要求,《报价一览表》总额合计最低价中标的原则推荐为本项目中标人。

  4.符合招标文件资质及服务要求的情况下,若有两家及以上投标人最低价相同,由采购人根据评标专家组综合评定结果指定1家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七、合同事项

  中标人收到采购结果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我站签订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合同(协议),合同期为壹年,每年经我站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最多两年。

  八、结算方式

  根据中标人报价单价,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验收合格后,按季度结算,待收到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款项。

  九、违约责任

  中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的试剂、耗材,若因试剂、耗材质量问题导致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予以追究责任。投标人须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需退还采购人本合同履约期间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支付本项目《报价一览表》中合计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十、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资质要求、服务要求中的相关内容,提供全部相关证明材料。

  2.提交项目正式报价文件。

  3.投标文件中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附全部投标材料清单目录,加盖骑缝章,并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信息)送至采购人处,经审验如有不符或遗漏,视为投标文件作废。

  (二)投标时间

  请于2024年8月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规划计划室(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38号408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三)咨询方式

  技术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591-83571189。

  投标联系人:林女士,电话0591-83571292。

  十一、本次评标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保留最终解释权。

 

 

  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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