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莆田分站钚标准平面源等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来源: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莆田分站 时间:2024-12-02 10:22

  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莆田分站拟对钚标准平面源等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本项目预算金额总计4.7万元,预算明细详见下表:

仪器名称

数量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价(元)

1

钚标准平面源

1

2.0

2.0

2

锶钇标准平面源

1

1.4

1.4

3

除湿机

1

0.6

0.6

4

抽滤机

1

0.7

0.7

合   计

4

4.7

4.7

  二、技术和商务要求

  品目1 钚标准平面源

  1.2π表面粒子发射率(/min):1.918E+03;

  2.提供所供货物的省级及以上计量检定证书。

  品目2 锶标准平面源

  1.2π表面粒子发射率(/min):2.425E+04;

  2.提供所供货物的省级及以上计量检定证书。

  品目3 除湿机

  1.体积(深*宽*高mm)<650*650*1500;

  2.除湿量>114L/24h;

  3.额定电压:220V 50Hz;

  4.制冷剂:环保冷媒;

  5.能满足环境温度:5-60℃范围工作;

  6.排水方式:带水管直排兼水箱收集功能; 

  7.能够24h连续稳定工作;

  8.提供至少5年免费质保。

  品目4 抽滤机

  1.抽滤装置一套,能用于实验室过滤有泥沙的水样;

  2.滤瓶≧1L,滤膜直径50mm,滤膜孔径1μm、3μm、5μm各100片;

  3.装置要便于维护,无油;

  4.额定电压:220V 50Hz,功率≧100w

  5.真空度≧500mbar,气流量≧20L/min;

  6.提供至少5免费年质保。

  三、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投标人资格审查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二)评标标准

  1.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技术要求,一一对应,主要实质性技术参数需提供相关彩页证明,未满足以上招标资格要求以及未响应文件中采购内容及技术服务要求的应标人,将被视为无效应标人。

  2.由采购单位技术委员会成员组成评标小组进行开标和评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评标方式

  1.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服务商,请于2024年12月9日11: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或送至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莆田分站(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仪莘路1399号),过期按无效标处置。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各一份,必须分别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并密封送至招标人处,经审验如有不符或遗漏,视为投标文件作废。

  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4-2670085

  五、项目交付与验收

  1.中标者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合同文件以及采购人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设备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且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无。

  3.支付方式

支付

期次

支付

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30

合同签订完成后乙方提供合同款30%发票,甲方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

2

70

项目验收完成后乙方提供合同款70%发票,甲方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70%。

  六、其他

  1.中标单位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履行具体事项;

  2.本项目所列设备质保期内免费保修,中标人应对所提供设备提供现场免费保修(不得低于生产厂家要求,含所有配件及耗材)。质保期自设备整机安装调试正常,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本次评标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莆田分站保留解释权。

  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莆田分站

2024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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