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的公示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4-12-25 20:26

  为公开公正做好我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筛选工作,保证优秀案例质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对福建省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二、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存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方式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进行反映(邮寄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公示期结束后收到的文件不再受理)。所提意见应真实客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公示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徐军浩

  电话(传真):0591-88367162

  电子邮箱:sc@sthjt.fujian.gov.cn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

 

  福建省第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11个)

  福州市:闽江干流(福州段)

  漳州市:九龙江北溪干流(漳州段)

  泉州市:德化浐溪

  三明市:宁化翠江

  莆田市:涵江萩芦溪

  南平市:闽江干流(南平段)、建溪

  龙岩市:汀江干流、新罗龙门溪

  宁德市:屏南后垄溪

  平潭综合实验区:三十六脚湖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