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6日)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5-01-24 10:4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2025124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台工业X射线探伤机项目

厦门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核工业环境保护中心有限公司

在厦门市同安区五显镇布塘中路1188号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东南侧建设2间探伤室,使用2台工业X射线探伤机进行固定探伤,为Ⅱ类射线装置。

1.外照射防治措施:按标准要求设置屏蔽墙和防护门、工作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进行分区设计。

2.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设立辐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现场配备辐射监测巡测仪、个人剂量报警仪,确保人员与环境安全。

4.开展辐射工作人员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一、公示时间: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88367013、87300299(传真)

  电子邮箱:fsc@sthjt.fujian.gov.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环保路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监管处  

  邮政编码:3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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